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批QE3「很過分」 不如反躬自省

美國聯準會在11月3日宣布啟動二次量化寬鬆貨幣政策(QE2);才過一個月,聯準會主席柏南克又表示,將不排除採取QE3(第三波寬鬆貨幣政策)。對柏南克認為美國現階段實施QE2、甚至不排除QE3,只能以自己國家為考量,無暇顧及其他國家的說法,經建會主委劉憶如於12月6日直批「很過分」。
劉主委認為美國如果真的推出QE3,不斷印鈔票,會導致熱錢湧入亞洲新興市場國家,造成亞洲各國物價上漲很大的壓力,而美元是國際主要準備貨幣,美國不該只以自己國家為考量,而不顧及對其他國家的衝擊,所以批評柏南克的作法與說法「很過分」。問題是,為什麼美國不該只以自己國家為考量?憑什麼要求美國犧牲自己來成就其他國家(特別是中國)?何不站在柏克南的立場來思考,為何非要實施QE2、甚至QE3不可?
當美國面對經濟成長緩慢、貿易赤字不斷擴大、失業率高達9.5%以上的困境,身為聯準會主席的柏南克豈能不思探索造成此一困境的原因,而採取他所掌控的政策工具以為因應?柏南克與美國政府一直認為,造成此一困境的主要原因是中國和其他新興市場,特別是中國,透過人為壓低本國國幣所致。柏南克早在4月14日國會聯合經濟委員會作證時就表示,多數經濟學家都同意人民幣遭到低估,此舉被用來推升出口導向的中國經濟。他說,「低估人民幣是全球經濟失衡的背後原因,重估人民幣匯率符合中國自身的利益。」他認為,中國給予人民幣匯率更大的彈性,可使得中國在貨幣政策上擁有更大的自主權,以此解決通膨和泡沫的問題。柏南克在11月19日舉行的第六屆歐洲央行會議所準備的書面講稿中又指出,中國和其他新興市場透過人為壓低本國國幣,……對其本身和整個世界經濟都構成重大的不利。
美國總統歐巴馬在11月中於韓國首爾舉行的G20高峰會上,也批評人民幣被低估。他說,中國花了很多錢干預匯市,壓低人民幣匯率。中國目前持有2.65兆美元外匯存底,為其他國家外匯存底總和的一倍多;今年前九個月美國對中國貿易赤字高達2010億美元,超過美國對其他七大貿易夥伴的貿易赤字總和。
事實上,這一年來美、中匯率戰就一直持續著。由於人民幣匯率嚴重低估是導致美國對中國貿易逆差擴大(也間接造成美國高失業率)的主因,美國政府不斷地向中國施壓,要求中國政府減少人為干預匯率,讓人民幣浮動、升值,但中國為了本身的出口利益,一再抗拒,人民幣仍被嚴重低估。因此,今年九月美國聯邦眾議院就通過一項人民幣法案,讓美國企業得以請求對中國進口產品課稅,以抵銷人民幣匯率低估所帶來的衝擊。
很顯然的,只要人民幣被嚴重低估的現象未能有效改善,QE2就很難完全發揮預期的效果,則柏南克再推出QE3恐怕是難以避免的。屆時,熱錢將會持續湧入新興亞洲國家。這些國家除了將面臨強勁的通貨膨脹壓力,各國政府也會擔心貨幣升值太快影響出口,而競相祭出管制政策,還得擔心資產泡沫。對於這種可預見的風暴,政府應先檢討過度依賴中國而可能受到波及的後果,並未雨綢繆,及早採取因應對策才是,而不是耍嘴皮,責怪人家「很過分」。
(刊於玉山周報「玉山論壇」,第79期,2010年12月15日)

2010年12月11日 星期六

關閉水龍頭 貿易戰7天亡台

根據維基解密網站所公開美國史坦柏格與新加坡李光耀的對談紀錄文件顯示,中國要透過經濟加強與台灣的聯繫,但「必要時可以關閉水龍頭」,正呼應中國經濟智囊胡鞍鋼所提出的「貿易戰七天亡台」論。

在五都選舉前,本人曾提醒國人:「五都人口佔台灣總人口的六成以上,如果民進黨搶下三都以上,甚至五都全勝,就表示多數台灣人不同意馬的降中路線,想要維持台灣主權獨立的國家地位;反之,若中國國民黨取得三都以上的勝選,且總得票率高於民進黨,將會被馬政府解讀為多數台灣人民支持馬的降中路線,馬政府將會加速與中國協商,簽署投降式的和平協議,完成政治終極統一,台灣將很快就淪為「中國的一省」。」(見本刊第75期,「玉山論壇」,2010年11月18日)
勝選 馬歸功改革有效
十一月二十七日晚上選舉結果出爐,中國國民黨保住北、北、中三都,民進黨守穩南二都,而總得票率則民進黨領先中國國民黨。對這樣的選舉結果,當晚即有記者來電詢問,「未來台灣經貿政策是否會更加速擴大對中國傾斜?」。本人的回應是:「雖然這次選舉結果,民進黨整體得票率已超過中國國民黨,但沒有拿下三都,就是沒有翻盤成功、就不算贏;而中國國民黨成功守住三都,已達到預期目標門檻,更不會認為是輸。中國國民黨勢必會對此選舉結果解讀為,多數選民是支持馬政府的施政方向與主軸,故未來兩岸經貿政策將會更加速開放與擴大,台灣經濟將更依賴中國,而深陷一中市場的泥淖。」
果然,隔天的日報上就看到:中國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雖不願將選舉結果視為勝選,但他表示,得票數「不盡理想與大高雄有很大關係」,楊秋興的得票絕大部分是藍軍的選票,若將楊的25%加上黃昭順的20%,大約是藍軍在大高雄的基本盤。這表示中國國民黨並不認為他們輸給民進黨四十萬票,要不是楊秋興搶走了藍軍的選票,就總票數而言,他們應可與民進黨戰成平手。而且,在二十八日,當媒體提出「槍擊事件是否催出支持國民黨的選票,保住三都?」的問題時,中國國民黨黨魁馬英九則表示:「這部分很難評估,選舉結果顯示,槍擊事件並未造成太大干擾,且執政黨『改革』發生效果,而他在第一時間即譴責暴力,要求不要消費或操弄槍擊事件。」馬英九顯然把藍營能夠「保住三都」,歸功於執政黨「改革」發生效果,而不是那一顆神奇的子彈。這表示馬先生還是認為北、北、中三都的多數選民是支持馬政府的施政方向與主軸。
解密 中國以經濟制台
難怪之後台灣證交所董事長薛琦,接受彭博社記者提問,「台灣現在的政治氛圍是否更為傾中?」時,他先是笑一笑,然後說「YES」(是)。(見自由時報,2010年12月2日)同時,行政院院長吳敦義也在十二月一日表示,ECFA(兩岸經濟架構協議)已經生效了,經合會(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作為處理紛爭或歧異的平台,本月底前一定要成立。吳揆也說,江陳會(第六次)好像是十二月十六、十七日,經合會如果能夠在之前成立更好。而第六次江陳會則將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與醫藥衛生合作協議。這些作為顯然都是在加速台灣與中國的經濟整合!
根據維基解密網站近日公開美國副國務卿史坦柏格與新加坡內閣資政李光耀去年五月的對談紀錄文件,李光耀說,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對台灣採取有彈性且務實的策略,最大關鍵是透過經濟加強與台灣的聯繫,就如同現在中國與香港的關係一樣,胡錦濤沒有固定時間表,不管要花十年、廿年甚至卅年都可以;但若中國有需要,「必要時可以關閉水龍頭」,隨時可以切斷中國供應台灣的資源(指對台灣的經濟支持)。(見自由時報,2010年12月1日)這一段秘聞反映出何以中國政府要與馬政府簽署ECFA,也印證了吾人對ECFA所引以為憂的後果—簽署ECFA,是將台灣「香港化」,將台灣鎖入「一中市場」,將台灣經濟「中國化」。而李光耀的「關閉水龍頭」說,則是呼應中國政府經濟智囊胡鞍鋼在2006年所提出的「貿易戰七天亡台」論。胡鞍鋼認為台灣經濟高度依賴中國後,就像患了糖尿病,中國只要「停止供應胰島素」(指採取經貿制裁手段),台灣就會陷入「七天滅亡」的厄運。
對比南韓先與世界上最大的兩個市場歐盟與美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與歐盟的協定明年七月將正式生效,與美國的協定亦可望於明年七月正式生效),積極布局全球,大力「全球化」,即可洞悉馬政府選擇先與經濟後進的中國簽署ECFA,卻未能與美、歐、日等主要先進經貿夥伴達成自由貿易協定(FTA),表面上是以「自由開放」與「全球化」為幌子,實質上卻是在加速「中國化」,將台灣經濟鎖入「一中市場」,把台灣經濟發展命脈拱手送給中國掌控!
翻盤 1顆神奇子彈作祟
五都選舉被視為是馬英九的期中考,如果民進黨能搶下三都以上(甚至五都全勝),且總得票率高於中國國民黨,就表示多數台灣人不同意馬的傾中、降中路線,將迫使馬英九深切檢討、反省,調整其傾中、降中路線。這是挽救台灣免於淪為「中國的一省」之絕佳機會。然而,很不幸的,選前之夜一顆神奇的子彈逆轉了選情,使中國國民黨驚險守住三都,也幾乎摧毀了讓馬英九深切檢討,並調整其傾中、降中路線的大好機會。雖然馬英九不願公開承認那一顆「神奇」的子彈讓中國國民黨成功守住三都,但是中國國民黨的內部評估則普遍認為,槍擊事件激化藍營基本盤投票意願,尤其中、北、北三都,至少影響四到五個百分點的投票率,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在開票結束後也直言,「說槍擊案對選舉結果沒有影響是騙人的」,更語帶玄機地讚揚「連勝文這個年輕人真了不起」。
若依中國國民黨的保守估計,該槍擊事件至少影響四到五個百分點的投票率,則原本民進黨應可取得四都(至少三都),甚至五都全勝(若台北市的影響程度更高)。那一顆「神奇」的子彈射出後,藍色政客、藍媒、藍嘴大肆政治操弄,例如,「不要讓連勝文的血白流」、「我們要以選票制裁暴力」、「用選票討公道」與「希望勝文一臉的血、滿身的血,沒有白流。」等煽動性畫面與言詞不停地反覆播放、強力傳播,更有藍委在電視節目中痛斥蔡英文是雙面人,質疑蔡縱容、煽惑支持者做出這樣暴力行為,而明顯造成這場選舉的極大不公平,乃是台灣民主之恥。
真相 如果公布會更好
之所以說那是一顆「神奇」的子彈,是因為這個槍擊案的疑點實在太多,不勝枚舉,而兇手在擊出一發子彈後就當場束手就擒,但迄今已超過一個星期,真相仍被掩蓋。事發現場有多架攝影機會錄下全程畫面,政府為何不願、不敢公佈行兇過程的畫面,讓真相水落石出?一個身高才170公分,又曾被斷過腳筋與手筋的人(若報導屬實),怎麼可能跳上身材壯碩、高達193公分的連勝文身上,輕易將其壓下而從容地開了一槍,竟未遭到連的反抗?如果真如連勝文特助、國民黨中央委員徐弘庭轉述連勝文事發當晚的說法,嫌犯林正偉「對他大罵三字經,並且喊著他的名字」,那麼兇手要行兇時,連勝文為何沒有強烈反抗?如果那位兇手真是功夫如此了得,怎麼可能擊出一發子彈後就當場輕易地被制伏,還留下四十多發子彈不用?如果那一顆子彈真的是貫穿連的臉頰,而不是擦過其臉頰,怎麼會那麼「神奇」地避過所有重要的神經與齒舌,穿出後再擊中二十多公尺外的無辜第三者,且一槍斃命?如果那一顆子彈真的是貫穿連勝文的臉頰,造成他「一臉的血、滿身的血」(連戰所言),恐須大動手術,怎麼身為父親的連戰才到醫院探視沒多久,就又前往郝龍斌造勢會場發表演說?如果…,如果…,實在有太多太多無法解釋的「如果…」!因此,只能以一顆「神奇」的子彈來解釋。
藍營政治操弄這一顆「神奇」的子彈,明顯造成這場選舉的極大不公平,確實影響了選舉的結果,也大大地傷害了台灣的民主政治。對於這件明顯不公不義的重大選舉事件,台灣人寄予厚望的民進黨似乎要溫順軟弱地「吞下來」,而不想提出「選舉無效之訴」,強烈要求、逼迫馬政府即刻公布真相。這件槍擊案如果就這樣不了了之,真相無法大白,數百萬綠營支持者的悲憤不平不能撫平,則民進黨上升的氣勢恐將止於這一顆「神奇」的子彈。誠如高雄市民李國君所言,「一個連本身的清白都不願積極洗刷、連支持者的不滿憤怒都無法感受的政黨,未來的選舉,支持者儘管不會轉投國民黨,但可能寧願把選票和悲憤『吞下去』,也不願再為你們神傷!」而馬、金領導的中國國民黨勢必不會把民進黨放在眼裡,因為明、後年的立委選舉與總統大選,只要再耍些「奧步」或小手段,再加上中國之助,以及明年下半年的國際經濟情勢應不會比去年差,他們相信仍可輕易擊敗民進黨。也因此,馬政府將會更毫無顧忌地向中國傾斜,讓台灣經濟更加速中國化。
(刊於玉山周報第78期,2010年12月8日)

2010年11月18日 星期四

五都選戰決定未來台灣命運

十一月二十七日台灣的五直轄市(一般簡稱五都)選舉被視為是馬英九的期中考,猶如美國期中大選被認為是對美國總統歐巴瑪的期中考一般。由於美國經濟表現欠佳,失業率居高不下,美國選民以選票制裁歐巴瑪,讓執政的民主黨慘敗;同樣的情況會不會發生在台灣,值得國人拭目以待。
五都選舉不僅是馬英九的期中考,更是決定未來台灣命運的關鍵之戰,因為這項選戰攸關「台灣究竟要維持主權獨立的國家地位,還是要投降中國,成為中國的一省?」的抉擇。馬英九上台後,走急統的降中路線,進行「經濟統合、軍事互信、政治統一」三部曲,採取先經濟後政治的「溫水煮青蛙」式策略,閹割台灣主權於無形之中。五都人口佔台灣總人口的六成以上,如果民進黨搶下三都以上,甚至五都全勝,且總得票率高於中國國民黨,就表示多數台灣人不同意馬英九的降中路線,對馬英九投下不信任票,想要維持台灣主權獨立的國家地位;反之,若中國國民黨取得三都以上的勝選,且總得票率高於民進黨,將會被馬政府解讀為多數台灣人民支持馬英九的降中路線,馬政府將會加速與中國協商,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簽署投降式的和平協議,完成政治終極統一,台灣將很快就淪為「中國的一省」。
馬英九「終極統一」三部曲的「經濟統合」,已經藉由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簽署來完成。馬英九雖一再強調,簽署ECFA,沒有絲毫損害國家主權,但由ECFA文本的一些特殊用語(如「磋商」,而不是「談判」)與簽署人(由兩個「民間機構」的頭頭所簽署,而不是由代表國家的總統所簽署)、以及排除一般適用WTO的國際爭端解決機制(改由雙方成立的一個特殊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處理)等「安排」,實質上已將台灣的國家主權閹割殆盡,完全拋棄國家主權,將台灣「港澳化」,完全向中國俯首稱臣(詳玉山周報第62期,2010年8月19日,「ECFA文本裡到處都藏著魔鬼」)。
馬英九雖動用龐大的行政資源,鋪天蓋地的宣傳廣告,宣稱簽署ECFA後,將為台灣開創「黃金十年」,就可吸引在中國的台商回流台灣投資設廠,並吸引外資來台直接投資,可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但事實上,外資來台直接投資大幅減少,台商不但未回流台灣投資設廠,反而加倍投資中國(詳本刊第71期,2010年10月21日,「玉山論壇」)。馬英九執政後,台灣的失業率頻創新高,曾突破6%,創下台灣有統計以來的最高紀錄,目前雖藉由「創造」短期的臨時工作機會將失業率壓低,但仍高於5%;台灣的貧富差距也持續擴大,去年(2009年)政府移轉收支前最富有的五分一家庭所得為最貧窮五分一家庭所得的倍數暴增至8.22倍,亦創史上新高。而依香港的經驗,簽署ECFA後,台灣的貧富差距必會更加擴大!
由於馬英九的降共心態,對中國區區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就以超國家元首規格之禮迎駕,而對台灣人的民選總統陳水扁則視如寇仇,要讓他「死得很難看」。在簽署經濟ECFA後,馬政府就積極進行教育ECFA與文化ECFA。因為向中國稱臣,視中國人為上國之民,所以馬政府對中國來台學生、藝術家、專業人士都給予遠優於台灣本地學生、藝術家、專業人士的待遇、獎助、優惠,而對弱勢的農民與勞工之照顧則明顯不足。政論節目主持人鄭弘儀先生因不滿如此「捧中國抑台灣」的不公平政策,而在一個民間團體舉辦的晚會活動上義憤填膺飆國罵,便引來陸委會、教育部、衛生署等政府單位及藍委、藍媒、藍嘴的圍剿、批鬥與撻伐。其實,這樣的飆國罵「XXX」固然不妥,但還比不上馬英九的「幹得要死」,更比不上中國國民黨的「趕羚羊」文宣廣告。事實上,對這樣不公不義的政策,連知識份子都想飆國罵。鄭弘儀不畏強權,有勇氣發出驚天一罵,罵出了多少台灣人,特別是中下階層的心聲,令人佩服。
台灣人若不希望再聽到有人飆國罵,不希望再看到「捧中國抑台灣」的不公不義政策,那麼十一月二十七日的五都選舉,就要用你手中的選票來教訓走降中路線的中國國民黨,讓他全軍皆墨,讓他知所反省。

(簡要版刊於玉山周報「玉山論壇」,第75期,2010年11月18日)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馬英九的「黃金十年」

馬英九吹噓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將為台灣開創「黃金十年」;馬政府一再宣傳,簽署ECFA後,台灣就可成為亞太經貿樞紐,就可吸引在中國的台商回流台灣投資設廠,並吸引外資來台直接投資,可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行政部門還編列巨額預算,大肆宣傳ECFA的「效益」及「黃金十年」的虛幻遠景。六月二十九日簽署ECFA後,八月中立法院在中國國民黨強勢主導下,全案表決通過。中國國民黨在立法院佔有將近四分之三的席次,強勢通過ECFA簽署案是早就預料的必然結果。現在倒是可以來檢驗馬先生的「黃金十年」大話。
在ECFA簽署前,我們曾以香港簽署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後,在中國的港商,並沒有因零關稅而回港投資設廠,創造工作機會,反而造成香港第二波產業北移,導致香港製造業空洞化現象持續惡化的經驗,來推測說明簽署ECFA後,不僅不可能吸引在中國的台商回台投資設廠,而且反而會造成第二波產業西進潮(本刊第53期,2010年6月17日)。如今這樣的推測竟不幸而言中。
根據經濟部投審會的最新統計資料,2010年8月核准僑外資來台直接投(增)資金額計1億3,792.4萬美元,較上年同期3億4,129.1萬美元減少60%;2010年1-8月核准投(增)資金額計26億840.9萬美元,較上年同期33億8,868.3萬美元減少23%。外資來台直接投資大幅減少的事實,完全戳破馬政府吹噓ECFA會產生吸引外資來台直接投資之效益的大話。
在對外投資方面,經濟部投審會的統計資料顯示,2010年8月申報投(增)資金額為3億4,777.1萬美元,較上年同期3億6,744.4萬美元減少5.4%;2010年1-8月申報對外投(增)資金額計18億4,456.9萬美元,較上年同期17億6,200.6萬美元增加4.7%。而在對中國投資方面,2010年8月份核准件數35件,核准投(增)資金額為9億4,911.6萬美元,較上年同期4億3,049.4萬美元增加120.5%;2010年1-8月核准件數為290件,較上年同期114件增加154.4%,核准投(增)資金額計73億9,420.5萬美元,較上年同期的26億7,790.5萬美元增加高達176.1%,比2009年全年的60億5,849.7萬美元多了13億3,570.8萬美元(或22%)。馬政府告訴我們,簽署ECFA後,在中國的台商會回流台灣投資設廠,但我們看到的事實卻完全相反,簽署ECFA後,不論投資件數或金額,台商都加倍投資中國!這也完全印證了我們先前的擔憂—簽署ECFA會造成第二波產業西進潮。
如果說馬先生吹噓的「黃金十年」是建立在ECFA的基礎上,那麼冷酷的事實將會顯示,ECFA可能為台灣帶來「黑暗十年」,除非在未來的三大民主選戰上,台灣人民選擇「棄馬保台」。
(刊於玉山周報「玉山論壇」,第71期,2010年10月21日)

從九一九風災省思台灣的永續發展政策

去年莫拉克颱風帶來八八水災,重創南台灣;這次的九一九凡那比颱風又帶來一場豪大雨,淹沒了高高屏的低漥地區,以及從不淹水的高雄楠梓地區。
檢討這次九一九風災,包括成大水利與海洋工程系主任詹錢登與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海洋環境工程系沈建全教授在內的學者專家大都認為,這次高雄地區總雨量達八百多毫米,是兩百年來最大雨量,無論下在任何一個都市,都一定會淹水。(凡那比颱風帶來的單日降雨量,在左營為525毫米、岡山為872毫米,都遠高於2001年9月納莉颱風帶來的台北單日降雨量425毫米;而納莉風災則造成台北市大淹水的空前災難,捷運也淹了,足可印證。)也有人指出,過去有些具滯洪功能的湖泊或池塘因開發被填平(如小貝湖),又缺乏興建足夠的滯洪池,亦是造成此次高雄地區淹大水的原因之一。
前者係屬天災;後者則涉及長期不永續的產業發展政策,以及短視的國土規劃。不少學者專家提出廣建滯洪池的因應對策,就是針對後者。然而,依沈建全教授的估計,每座滯洪池只能蓄水約十萬至十一萬噸,面對數以千萬噸計的超大量洪水,實在是杯水車薪(他估計本次大高雄淹水地區,在六小時內共降下1億2630萬立方公尺的洪水量)。因此,未來面對全球暖化可能導致的超大豪雨,應保留較寬之河川行水區,以利增加排水斷面以宣洩洪水,才是治本之道。
其實,台灣長期採取不永續的產業發展政策,與天爭地,過度開發,恐怕才是最大的問題。台灣美麗的自然海岸早已因工業開發而變形;具有蓄水功能,是天然滯洪池的海岸濕地,也隨之不斷消失。中央研究院院士周昌弘曾指出,濕地具有十多項功能,其中最重要者如:協助調節洪流、保護海岸、淨化水質及清除污染物、保育野生動物及棲息環境、調節區域生態系…等,故國際上仍以濕地公約來保護。但是,反觀台灣,六輕是在麥寮的濕地上建廠,造成濕地消失,未來國光石化也要建在濕地上。
跨越芳苑鄉和大城鄉的彰化外海濕地,長十五公里、寬五公里,相當於一個桃園縣龍潭鄉面積大,是符合《拉姆薩公約》中的「國際重要濕地」,但它就是馬政府正在盡全力推動的國光石化計畫之預定地。未來,這片最具滯洪功能的全國最大濕地勢將完全消失!面對全球追求永續發展的潮流,這豈只諷刺而已!
(刊於玉山周報「玉山論壇」,第68期,2010年9月30日)

從學界反對國光石化開發案談台灣的產業發展政策

學術界的暮鼓晨鐘

學術界反對「國光石化」的聲浪非常激烈,包括中央研究院前院長李遠哲、院士陳建仁、周昌弘等18位院士,1,173位學者連署反對國光石化廠興建(截至八月初)。在8月3日的一場記者會中,李遠哲說:「興建國光石化和馬總統宣示的節能減碳政策背道而馳,台灣應該發展再生能源…。把開發國光石化的錢拿來發展再生能源,對全世界、對整個社會都有很大的貢獻,而不是繼續發展高二氧化碳的工業。」這充分道出了連署學者們的心聲,也指出了台灣產業發展的正確方向。
李遠哲表示,地球溫度和工業革命之前比較,上升0.6度,現在二氧化碳濃度是390ppm,IPCC(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問題小組)提出警語,如果達到450ppm,地球將有50%機率溫度上升2度,屆時氣候變遷將帶來種種災難。他說,如果不努力減碳,二、三十年之內就會達到450ppm。而要降到350ppm,每人平均每年排放二氧化碳要降到3公噸的程度(目前台灣每人平均每年排放二氧化碳已達12.1公噸!)。
陳建仁說,國光石化的健康影響評估只是評估正常營運的情況,但從六輕不斷發生工安意外災害可知,石化廠意外狀況很多,所釋出的空氣污染物質,會造成人體呼吸道疾病、心臟血管疾病、癌症等,國光石化的健康風險評估項目顯然是不夠的。
曾任六輕環評委員的周昌弘表示,國光石化蓋在濕地上,濕地是全球生產力最高的地方,上面還有文蛤、牡蠣、螃蟹…等。六輕是在麥寮的濕地上建廠,造成濕地消失,國光石化也要建在濕地上,又要消滅濕地。他又說,六輕需要用水是相當巨大的,政府蓋了集集攔河堰,還不足以支應,只好搶當地民生及農業用水,導致雲林農民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高鐵也受到影響。建國光石化以後,每天需要四十萬噸用水量,水從哪裡來?

馬政府的倒行逆施

學術界的這些暮鼓晨鐘之言,似乎對馬政府起不了任何振聾發聵的作用。馬政府還是一意孤行,更積極推動國光石化計畫。在8 月26日,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國內石化相關產業的產值超過三兆元、產值約占我國國內生產毛額(GDP)的25%,石化產業的確是撐起我國目前經濟成長的大柱子。九月初經濟部更砸下三百多萬元連兩天在四大報刊登「如果沒有石化業」系列廣告。政府花納稅人的錢登廣告,誇大石化業對台灣的經濟貢獻,還簡化問題,用一些錯誤的比喻來威脅民眾,例如「沒有石化業,哪來的傘布遮雨?」、「沒有石化業,哪來的牙刷牙膏?」、「沒有石化業.....你將付出令人心痛的代價」。
這些都是非常誤導性推銷國光石化計畫與發展石化產業的作法。身為經濟部長不應該連產值與GDP都分不清楚。根據行政院主計處最新的《產業關聯表編製報告》,2006年石油及煤製品業與化學材料業(國光石化未來生產產品所屬的兩個產業)的平均GDP僅占其總產值的11.46%。施部長怎麼可以「移花接木」把一個國光石化計畫的產值擴大到國內石化相關產業的產值,然後又拿來與僅為產值11.46%的GDP相比呢?如此「膨脹」國光石化的經濟效益與重要性,是要把人民當「白痴」來欺騙嗎?
再說,從1990到2009年,國內石化、鋼鐵、水泥、造紙等四大耗能產業,消耗能源比率不斷提高,平均每年都佔全國能源消費量的30%左右,但這幾個產業佔GDP的比例二十幾年來卻都低於4.5%,2008年僅佔全國GDP3.86%(見經濟部能源局,《能源統計手冊》)。也因此造成台灣的溫室氣體(以二氧化碳為主)排放無法與經濟成長脫鈎。光一個台塑六輕每年二氧化碳(CO2)排放量就高達6,755萬公噸,相當於2008年全台灣總排放量2.55億公噸的26.5%。而國光石化的規模與台塑六輕相當,如果生產技術沒有改進,則其CO2排放量應與六輕相當。就算國光石化會採用較先進的技術來減少CO2排放量,依其環評書建議,以60%天然氣和40%燃油來取代燃煤,則CO2年排放量應該約4,700萬公噸,相當於台灣2008年總排放量的18.4%。若再加上六輕五期擴建計畫,如果資料屬實,還要增加825.5萬公噸,兩案合計增加5,525萬公噸。若兩案都通過,則台灣的CO2排放量將再增加21.7%。目前台灣每人平均每年排放CO2已達12.1公噸,屆時將超過14.5公噸!這明顯是與馬英九所宣示的節能減碳政策背道而馳。

「節能減碳」淪為口號

台灣需要的產業發展政策是要調整產業結構,朝高附加價值及低耗能方向發展,但石化業卻是最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價值產業,不應再鼓勵其發展。然而,馬政府卻堅持要建石化新廠,這不僅完全與經濟部本身的《永續能源政策綱領》(2008年6月5日)矛盾(在永續能源政策綱領--「淨源節流」的「節流」方面,明示要「促使產業結構朝高附加價值及低耗能方向調整,使單位產值碳排放密集度於2025年下降30%以上。),而且與馬政府本身的「節能減碳」政策背道而馳,更使「節能減碳」淪為喊爽的口號而已。
經濟部「如果沒有石化業」系列廣告的說法是立基於產業關聯效果,特別是向前關聯效果,但那是對產業關聯效果的誤用。就如同國光石化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及其簡報資料上顯示:「石油及煤製品之感應度為2.04、化學材料之感應度為2.68;化學材料之影響度為1.16,皆大於所有產業之平均值,足見石化產業具上、下游產業整合發展之特性。」只挑其有利的部分來報告。更不用說將「反對國光石化」(或反對擴張石化業)說成會「沒有石化業」,完全是邏輯錯誤的「偷天換日」伎倆。
一般研究產業關聯效果都比較著重向後關聯效果或影響度,而不是向前關聯效果或感應度(何況目前台灣仍使用錯誤的方法來計算向前關聯效果與感應度)。這是因為向後關聯效果表示一個產業的發展,對其上游產業的產品產生需求,而可以「帶動」其上游產業發展的效果;對其上游產業而言,這種需求效果等於其市場的擴大,是確定的。至於向前關聯效果,則表示一個產業的發展,可以增強對其下游產業的「支持」程度,但不等於可以「帶動」其下游產業發展,因為其下游產業的發展要視其「市場需求」是否擴大而定。更何況在全球化自由貿易的趨勢下,其產品可由進口品來替代也沒有問題。如果說台灣缺少(或有不足)經濟部廣告上的傘布與牙膏的生產原料,當然也可由進口來補足。

發展綠能產業才是正道

若如此,則依主計處最新的《產業關聯表編製報告》的資料,石油及煤製品之影響度僅為0.68,加上化學材料之影響度1.16,兩者平均為0.92,小於1(全產業的平均值),表示其「帶動」產業發展的效果並不強(低於平均值)。與綠能產業相關的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力設備、機械設備等產業的影響度分別為1.01、1.06、1.13,平均為1.07,大於1,表示綠能產業「帶動」產業發展的效果較強。如果從國內產業關聯程度(向後關聯效果)來看,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力設備、機械設備等產業分別為1.7439、1.8247、1.9360,平均為1.8349;而石油及煤製品業與化學材料業分別為1.1646與2.0006,平均為1.5826(比1.8349小0.2523)。換句話說,如果把國光石化計畫的投資資金用來投資於綠能產業,則每100元可以多創造出25.23元(多出1/4)的產出效果。如果是個5,000億元的投資計畫,則投資於綠能產業,至少可以多創造出1,250億元的產出效果,也可創造出更多的就業機會。同時,這麼做還可產生能源自主性提高與環境品質改善的外部效益。這可以完全呼應李遠哲所說的:「把開發國光石化的錢拿來發展再生能源,對全世界、對整個社會都有很大的貢獻。」
經濟部又說,如果沒有國光石化,到2016年,乙烯的自給率就會降到61%,將嚴重阻礙國內石化工業發展,如果興建,就可以達到86%(現在自給率約9成);並認為,因為乙烯運輸不便,所以一定要維持高自給率。經濟部還說,長期來看,國內乙烯的自給率皆不足,而且若未來國光石化未能如期興建,但台塑六輕五期順利投產後,國內乙烯將變成台塑體系獨大,價格一旦被控制,中下游成本提高,民眾生活中的塑膠、橡膠製品價格勢必隨之增加。這些說法與其廣告上的說法相同,不僅是自欺欺人,而且是在恐嚇人民。過去台塑要蓋六輕石化廠時說要打破中油的獨佔,說其油價可以比中油便宜三成,但結果是兩家公司聯合壟斷,油價亦步亦趨,而且台塑石化的油品還大部分是外銷中國。其實現有技術運送乙烯並無問題,天然氣可以,乙烯也可以。目前就已進口10%,再多進口30%有何不可?政府只要開放進口,讓市場自由競爭即可打破市場壟斷,而不是靠興建國光石化來平衡市場。
何況最上游的原油99%以上都要靠進口,若再發生石油危機,台灣受衝擊將更大。台灣的能源進口依賴度之高堪稱舉世無雙,此對台灣的經濟安全與國家安全的影響也最大。若再繼續擴大發展高耗能的石化業,將更升高台灣的經濟安全風險,是完全錯誤與不負責任的產業發展政策。只有調整產業結構,朝高附加價值及低耗能方向發展,並發展綠能產業,提高台灣的能源自主性,降低台灣的經濟安全風險與國家安全風險,才是台灣應走的永續發展大道。
(刊於新世紀智庫論壇第51期/2010.09.30第113-116頁)

2010年8月30日 星期一

發展綠能產業 取代投資國光石化

如果把國光石化計畫的投資資金用來投資於綠能產業,則5,000億元的投資計畫,至少可以多創造出1,250億元的產出效果,也可創造出更多的就業機會;同時還可產生能源自主性提高與環境品質改善的外部效益。

日前(28日)「2010綠能就業(Green Job)博覽會」在台北世貿展演二館登場,現場攤位爆滿。另一方面,截至八月初學術界有1,173位學者連署反國光石化計畫;在8月3日的記者會中,中央研究院前院長李遠哲說:「把開發國光石化的錢拿來發展再生能源,對全世界、對整個社會都有很大貢獻,不是繼續發展高二氧化碳的工業。」這充分道出了連署學者們的心聲,也指出了台灣產業發展的正確方向。

產值與GDP分不清!

但現在馬政府還是在積極推動國光石化計畫。8 月26日,經濟部長施顏祥又表示,國內石化相關產業的產值超過三兆元、產值約占我國國內生產毛額(GDP)的25%,石化產業的確是撐起我國目前經濟成長的大柱子。這是非常誤導性推銷國光石化的說法!身為經濟部長不應該連產值與GDP都分不清楚。根據行政院主計處最新的《產業關聯表編製報告》,2006年石油及煤製品業與化學材料業(國光石化未來生產產品所屬的兩個產業)的平均GDP僅占其總產值的11.46%。施部長怎麼可以把一個國光石化計畫的產值擴大到國內石化相關產業的產值,然後又拿來與僅為產值11.46%的GDP相比呢?如此「膨風」、誇大國光石化的經濟效益與重要性,是要把人民當「白痴」來欺騙嗎?
再說,從1990到2009年,國內石化、鋼鐵、水泥、造紙等四大耗能產業,消耗能源比率不斷提高,平均每年都佔全國能源消費量的30%左右,但這幾個產業佔GDP的比例二十幾年來卻都低於4.5%,2008年僅佔全國GDP3.86%(見經濟部能源局,《能源統計手冊》)。也因此造成台灣的溫室氣體(以二氧化碳為主)排放無法與經濟成長脫鈎。光一個台塑六輕每年二氧化碳(CO2)排放量就高達6,755萬公噸,相當於2008年全台灣總排放量2.55億公噸的26.5%。而國光石化的規模與台塑六輕相當,如果生產技術沒有改進,則其CO2排放量應與六輕相當。就算國光石化會採用較先進的技術來減少CO2排放量,依其環評書建議,以60%天然氣和40%燃油來取代燃煤,則CO2年排放量應該約4,700萬公噸,相當於台灣2008年總CO2排放量的18.4%。若再加上六輕五期擴建計畫,如果資料屬實,還要增加825.5萬公噸,兩案合計增加5,525萬公噸。若兩案都通過,則台灣的CO2排放量將再增加21.7%。

「節能減碳」只是喊爽的而已!

台灣要的是調整產業結構,朝高附加價值及低耗能方向調整,但石化業卻是最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價值產業,不應再鼓勵其發展。然而,政府卻堅持要擴建新廠,這不是與經濟部的永續能源政策綱領及馬政府的「節能減碳」政策背道而馳嗎?難道「節能減碳」只是喊爽的而已?
另依國光石化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及其簡報資料,我們也發現開發單位往往會刻意高估正面效益、低估負面影響,或只挑其有利的部分來報告。例如簡報資料上顯示:「石油及煤製品之感應度為2.04、化學材料之感應度為2.68;化學材料之影響度為1.16,皆大於所有產業之平均值,足見石化產業具上、下游產業整合發展之特性。」這是只挑其有利的部分來報告。一般研究產業關聯效果都比較著重向後關聯效果或影響度,而不是向前關聯效果或感應度(更不用說目前台灣仍使用錯誤的方法來計算向前關聯效果與感應度)。這是因為向後關聯效果表示一個產業的發展,對其上游產業的產品產生需求,而可以「帶動」其上游產業發展的效果;對其上游產業而言,這種需求效果等於其市場的擴大,是確定的。至於向前關聯效果,則表示一個產業的發展,可以增強對其下游產業的「支持」程度,但不等於可以「帶動」其下游產業發展,因為其下游產業的發展要視其「市場需求」是否擴大而定。更何況在全球化自由貿易的趨勢下,其產品可由進口品來替代也沒有問題。

綠能產業「帶動」產業發展效果強

若如此,則依主計處《產業關聯表編製報告》的資料,石油及煤製品之影響度僅為0.68,加上化學材料之影響度1.16,兩者平均為0.92,小於1(全產業的平均值),表示其「帶動」產業發展的效果並不強(低於平均值)。與綠能產業相關的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力設備、機械設備等產業的影響度分別為1.01、1.06、1.13,平均為1.07,大於1,表示綠能產業「帶動」產業發展的效果較強。如果從國內關聯程度(向後關聯效果)來看,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力設備、機械設備等產業分別為1.743886、1.824706、1.936019,平均為1.83487;而石油及煤製品業與化學材料業分別為1.164620與2.000631,平均為1.582626(小於1.83487)。換句話說,如果把國光石化計畫的投資資金用來投資於綠能產業,則每100元可以多創造出25.22元(多出1/4)的產出效果。如果是個5,000億元的投資計畫,則投資於綠能產業,至少可以多創造出1,250億元的產出效果,也可創造出更多的就業機會。同時,這麼做還可產生能源自主性提高與環境品質改善的外部效益。

2010/08/29

台灣貧富差距創新高的警訊

主計處日前(19日)發布我國去年(2009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顯示,去年國內家庭所得差距(以家庭所得五等分,最高與最低所得相比)暴增至8.22倍,創史上新高,也是馬政府上任以來連續兩年創新高;若計入社會福利及稅負等政府移轉收支,則家庭所得差距縮小為6.34倍,為史上次高(僅次於2001年的6.39倍)。主計長石素梅指出,去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減少2.9%,但最低20%家庭所得卻減少7%,所以導致所得差距倍數擴大。台灣貧富懸殊現象不斷惡化,實令人引以為憂。
另有主計處官員蔡美娜在最新一期「主計月刊」中指出,受到勞動全球化及產業大量外移中國的影響,我國受僱報酬占GDP(國內生產毛額)比重持續下滑,且降幅大於美、日、韓等國,是國內所得分配差距擴大的主因。這是直指問題的核心,也是更令人寢食難安的警訊,因為ECFA生效後,這種現象勢必會更加惡化。
從台灣長期經濟發展過程來探索台灣所得分配的變化,就能找出造成台灣貧富差距擴大的元凶。從長期來看,台灣政府移轉收支前戶數五等分位最高所得(最富有)組與最低所得(最貧窮)組之所得差距倍數,由1980年的4.31倍逐年漸增至1989年的5.18倍,1996年突破6倍,達6.17倍,2001年更由前一年的6.57倍大幅擴大到7.67倍,此後雖稍見降低,但到2008年又擴大到7.73倍,去年更突破8倍,達8.22倍。至於政府移轉收支後的所得差距倍數之變化情況,實與政府移轉收支前所得差距倍數之變化情況相似,只是所得差距倍數略有縮小而已,由1980年4.17倍,擴大到2009年6.34倍。
造成所得差距倍數如此變化的直接原因是,最貧窮組之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以下簡稱每戶所得)的成長率低於全國平均每戶成長率,甚至是負成長(1998、2000、2001與2008年都出現負成長)。尤其是2001年出現負11.35%之後,使其每戶所得到2007年仍無法回到1999年的水準,而且入不敷出;2008年再出現負成長(-2.76%),更使其每戶所得回到低於1997年的水準。而自1998年以來,最富有組之每戶所得年增率,除了2004與2008年之外,其他各年都維持正成長。特別是2001年遭逢國際網路科技泡沫及對中國「積極開放」政策,台灣實質經濟成長率首度創下負數(-1.7%)的紀錄時,最富有組還維持2.11%的正成長。台灣的貧富差距自2001年以來大幅擴大,這是主要的根源。這也表示,2001年的網路泡沫化加上「積極開放」的產業西進,最貧窮組是受創最大的受害者,而最富有組卻是受益者。
那麼,為何最貧窮組的所得成長率低於全國平均水準,甚至是負成長?一般而言,中低所得組的主要所得來源為受僱報酬或薪資。而我國實質薪資成長率自1990年就呈現下滑的趨勢。製造業實質薪資成長率在2001、2007與2008年皆為負數。服務業的實質薪資成長率,甚至自2002年以來幾乎是年年負成長。當受薪階級的實質薪資不增反減時,其可支配所得自然也會跟著下降。
進一步要問的是,那又是什麼因素造成實質薪資不增反減?實質薪資的升降是由勞動市場的供需情況來決定。在勞動市場上,當勞動供給不變,而勞動需求減少,造成失業(率)上升時,實質薪資往往就會被迫下降。在2000年之前,台灣的失業率都維持在3%以下;但2001年卻一舉飆高到4.57%,2002年再竄升到5.17%。政府採取各種長短期因應對策後,才把失業率拉下到2007年的3.91%(低於4%)。但2008年馬政府上台後,失業率馬上又回升到4%以上,2009年8月更創下6.13%的空前紀錄。目前失業率5.2%,仍居亞洲四小龍之冠。
若再進一步追究造成如此高失業率的原因,我們不難發現,答案就是產業外移,尤其是大量西進,投資中國。這就是主計處官員所指出,造成台灣所得分配差距擴大的元凶。
然而,面對台灣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情勢,馬政府卻還自我感覺良好,認為與其他國家比起來我們還不算差,仍然一味依賴中國拚經濟,一定要讓ECFA在明年1月1日前生效。馬英九大概認為8.22倍的貧富差距還太低,要向香港的20倍看齊。香港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的經驗顯示,CEPA造成香港第二波產業北移(包括生產性服務業),導致製造業空洞化現象持續惡化,造成香港的貧窮問題更嚴重,貧富差距更加擴大。而ECFA可說是香港CEPA的翻版,也將帶來第二波產業西進潮,尤其是金融、保險等生產性服務業,而導致製造業空洞化,為台灣帶來更嚴重的失業問題,並擴大貧富差距。台灣的中低所得階層、勞工與青年朋友們,等著被馬政府與北京政府聯手凌遲吧!
(刊於《玉山周報》第62期,2010年8月26日)

ECFA文本裡到處都藏著魔鬼

由於文本內容的不當設計,台灣不僅實質「香港化」,台灣的地位更不如香港。而「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的創設,更使台灣陷入隨時被「磋商」掉的危機中。

在馬政府與中國政府正式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簡稱ECFA)之前,吾人不斷為文指出,ECFA其實就是中國中央政府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地方政府所簽署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簡稱CEPA,中文簡稱「安排」)的翻版,也就是要建構「一中市場」。這是觀察分析馬政府推動簽署ECFA的要角,如蕭萬長、江丙坤、尹啟銘…等人,過去的言行所獲得的結論。江丙坤曾說,CECA(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綜合經濟合作協議;此為ECFA名稱的前身)是指仿效中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而來的一連串經貿安排,內容包括關稅減讓、投資門檻降低以及投資保障等。尹啟銘則稱ECFA其實就是「三個蛋黃加上蛋白」;「三個蛋黃」分別是指「貨品貿易自由化、服務貿易自由化和投資自由化」。而這「三個蛋黃」就是CEPA第一條的三個目標,也完全符合蕭萬長長期以來所定義與努力推動的「兩岸共同市場」(即「一中市場」)的主張。蕭先生認為,未來這個市場(包括台灣與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架構規範下,追求進一步的經濟整合,兩岸間商品、人員、資金、服務與資訊全面自由化。

ECFA是仿效CEPA而來的經貿安排

如今,台灣的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與中國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會)已於6月29日在中國重慶正式簽署ECFA(馬政府稱為「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但不知對方文本的名稱是否相同,待後面說明),文本內容已告確定。ECFA的文本,共涵蓋序言、五個章、十六項條文及五項附件。依ECFA的文本內容,我們即可檢視ECFA是否確為CEPA的翻版。很不幸的,對照ECFA與CEPA的文本內容,我們發現ECFA雖是仿效CEPA而來的「三個蛋黃加上蛋白」,其內涵卻不如CEPA,台灣的地位甚至還不如香港!
CEPA並不同於中國與東南亞國協或其他國家所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FTA)之「國際協定」定位。就中國而言,CEPA是中央(北京政府)對地方(特別行政區)的一種特殊的自由貿易「安排」,是國家主體與其單獨關稅區之間的經貿關係「安排」,不是具有獨立主權國家之間的經貿關係「協定」,故不用自由貿易協定(FTA)字眼。而且由於北京政府界定CEPA的協商是在兩個屬於同一主權國家(一個中國)內部進行,故文本內的文字都使用「磋商」,而不是一般國家間簽署「國際協定」所慣用的「談判」。現在馬政府與中國北京政府簽署的ECFA亦不用自由貿易協定(FTA)字眼,且文本內的文字也都使用「磋商」而非「談判」,與香港的CEPA如出一轍,台灣國家主權完全被閹割掉。

ECFA的簽署方式讓台灣國家主權憑空消失

中國與香港的CEPA是由中國商務部副部長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所簽署,不同於中國與東協或其他國家的FTA是由其國家主席或總理所簽署;ECFA則是由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所簽署,截然不同於台灣與友邦的FTA是由總統或行政院長所簽署。兩個「民間機構」的頭頭所簽署的文書,更是讓台灣國家主權瞬間化為烏有。
ECFA第十條爭端解決,係由雙方透過協商解決,或由根據本協議第十一條設立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適當方式加以解決。這是比照CEPA的爭端解決機制,是拋棄主權、自我矮化。台灣與中國同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任何貿易爭端都可透過WTO的爭端處理機制來解決。目前台灣仍禁止中國共2,194種商品輸入,約占台灣全部進口商品總數的20%,其中包括農產品834種,工業品1,360種。對於這些限制中國頗有怨言,在簽署ECFA之前,中國認為雙方均爲WTO成員,理應給予相互平等的待遇,消除歧視性限制,但台灣卻未履行加入WTO的承諾,影響了雙方貿易的正常進行,不利雙方經貿合作的深入開展。既然如此,中國本應透過WTO的爭端處理機制來排除這些歧視性限制才是,但九年來中國卻一直隱忍不向WTO提告,乃是為了避免在國際社會上造成台灣與中國是主權獨立對等國家的認知。而將爭端處理機制從WTO抽離出來,比照CEPA的爭端解決機制,視為「一個中國」內部事務來處理,則是中國夢寐以求的解藥。因此,對中國而言,ECFA的爭端解決機制正中下懷,但對台灣而言,卻是拋棄主權、自動繳械、實質「香港化」。

ECFA的爭端解決機制讓台灣實質「香港化」

ECFA第十一條機構安排,第一款、雙方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會由雙方指定的代表組成,負責處理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一)完成為落實本協議目標所必需的磋商;(二)監督並評估本協議的執行;(三)解釋本協議的規定;(四)通報重要經貿資訊;(五)根據本協議第十條規定,解決任何關於本協議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這是類似CEPA第十九條的機構安排。該條文第一款、雙方成立聯合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會由雙方高層代表或指定的官員組成。第三款、委員會的職能包括:1.監督《安排》(即CEPA的中文簡稱)的執行;2.解釋《安排》的規定;3.解決《安排》執行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爭議;4.擬訂《安排》內容的增補及修正;5.指導工作組的工作;6.處理與《安排》實施有關的任何其他事宜。
顯然,ECFA仿照CEPA第十九條的機構安排,雙方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但這個「委員會」的組成並不限於政府官員,財團及在中國的台商亦可能成為雙方指定的代表,且其職能不限於正面表列的五項,其權限遠大於中、港的「聯合指導委員會」之權限。再加上第十三條「本協議的附件及根據本協議簽署的後續協議,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注意:CEPA第二十一條僅《安排》的附件構成《安排》的組成部分),則將來這個「委員會」依其第(一)項職掌所「磋商」的後續協議都會自動生效,這個「委員會」儼然將成為「太上委員會」。台灣將陷入被這個「太上委員會」「磋商」掉的危機,台灣的地位還不如香港!

台灣即將陷入被一個「太上委員會」「磋商」掉的危機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6 月24日曾指出,在ECFA生效後六個月內要「談判」的投資合作協議、服務業貿易協議與貨品貿易協議,這三項協議才是兩岸「真正的大戲」。也就是說,ECFA只是台灣和中國在經貿上的訂婚關係,是「前菜」,依其文本第三條貨品貿易、第四條服務貿易及第五條投資,協議生效六個月內雙方要展開「磋商」的內容,才是馬英九口中的「主菜」。屆時,台灣是否會被這個「太上委員會」給「磋商」掉,台灣人民更必須睜大眼睛、保持戒心。
此外,在ECFA文本最後(第十六條之後)還附了一段文字:「本協議於六月二十九日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四份文本中對應表述的不同用語所含意義相同,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所謂「四份文本中對應表述的不同用語所含意義相同」,究竟隱藏了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四份文本中是兩份以簡體字、兩份以繁體字表述嗎?所謂「不同用語」是指繁體字版採用「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而簡體字版是採用中國慣稱的「經濟合作框架安排」之類的不同用語嗎?若是如此,要說「其所含意義相同」,到底是以那一個文本的意義為準?若各自譯成英文,提報WTO,一為「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另一為「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rrangement」,國際上會認為兩者所含意義相同嗎?如不同,又會採信那一個文本的用語所含意義呢?

魔鬼不只藏在細節裡

這一段文字是否在暗示:馬政府所公布的文本,只是用來矇騙台灣人民而已;中國北京政府所執的文本所含意義才是最終的判準?馬政府所公布的ECFA文本第十四條:「本協議修正,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這明明表示,本協議的條文並非完全不可修正。但何以馬英九要求立法院不可逐條審議、修正條文,只可全案表決「通過」或「不通過」?難道中國所執兩份文本中對應表述的不同用語所含意義是任何條文都不可修正嗎?
綜合而言,中、港CEPA是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中央對地方的一種特殊的自由貿易「安排」;簽約的名稱用「安排」(Arrangement)不是「協定」(Agreement);文字用「磋商」不是「談判」;簽署人為中國商務部副部長與香港特區財政司司長,不是國家元首或總理;雙方排除一般適用WTO的爭端解決機制,改由雙方成立的「指導委員會」處理。這些在在顯示其為一國內部事務的處理,不同於一般國際上的FTA。現在馬政府所簽署的ECFA竟與香港的CEPA如出一轍,致台灣國家主權完全淪喪;且由於文本內容的不當設計,台灣不僅實質「香港化」,台灣的地位更不如香港。而「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這個太上委員會的創設,更使台灣陷入隨時被「磋商」掉的危機中。有人說「魔鬼藏在細節裡」;其實,ECFA文本裡到處都藏著魔鬼!
(刊於《玉山周報》第62期,2010年8月19日)

2010年8月5日 星期四

六輕大火燒出這個政府的虛偽真面目

六輕這把大火不僅爆出台塑的工安問題,也爆出台灣嚴重的環保問題,更燒出這個政府的虛偽真面目。這個政府口喊「環保優先」,心中卻是財團利益優先,高唱「節能減碳」與「環保救國」,卻是大力推動「石化誤國」。

7月7日台塑六輕輕油裂解一廠爆炸,25日晚間煉油二廠又發生漏油大爆炸,火焰直衝雲霄,熊熊烈火燒紅了整個麥寮的天空,鄰近方圓十公里內的居民都可見到夜空一片火海的駭人景象。憤怒的麥寮鄉民26日一大早就集結廠區抗議,晚間更進一步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
六輕熊熊烈火燒紅了整個麥寮的天空
六輕煉油二廠爆炸後冒出大量黑煙,濃煙飄散多天,落塵隨風四處飄散。雲林麥寮地區27日大雨不斷,雨中夾雜煉油二廠外散的陣陣濃煙,讓附近居民憂心下的是「酸雨」!廠區周邊養殖業者則直指水質遭到污染,不僅文蛤、吳郭魚等水產物大量暴斃,甚至傳出近三千隻幼鴨因不明原因陸續死亡。
短短不到二十天,台塑六輕一爆再爆。這把大火不僅爆出六輕的工安問題,也爆出台灣嚴重的環保問題,更燒出這個政府的虛偽真面目。

環保優先還是財團利益優先?
對於台塑石化公司六輕煉油二廠這一起嚴重的工安事件,政府的處理態度又是如何?首先,雲林縣環保局於事件爆發後,在26日即勒令六輕煉油二廠停工,並依法重罰、按日罰一百萬元;而馬英九則指示行政院,要求經濟部、環保署與消防署釐清發生原因及評估後續影響。
接著,台塑總裁王文淵於27日親自赴經濟部說明善後處理,重申「六輕大火,不是系統性問題,是個別性問題」。經濟部長施顏祥與台塑高層會晤後強調,六輕大火是獨立事件,不影響六輕五期,也不影響國光石化案。他說,六輕五期擴廠與六輕大火,其實是兩件事情,民眾應該等六輕大火有更明確的評估報告出爐,再作定論。國光石化也應該與六輕廠事件脫鉤,不要過度聯想。
之後,行政院院長吳敦義在29日裁示,經濟部應在六輕工業區內,比照其他工業區設置類似服務中心,發揮第一線功能,這次六輕工安事件沒有成立應變中心,有檢討的必要。至於六輕五期計畫,吳敦義則強調「尊重環評」,國家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必須兼籌並顧。對於六輕五期的環評作業,經濟部次長黃重球則表示,「目前是脫鉤處理」。
另一方面,雲林縣政府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於29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從六輕連續工安事件,看六輕五期、國光石化之必要性」公聽會;午後雲林縣長蘇治芬則帶領居民到行政院門口下跪陳情,要求中央應將此次事件視為國家級的工安問題,並比照美國成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邀專家學者對六輕進行工安總體檢。
因政治效應延燒,吳敦義乃於30日南下,邀集地方人士與台塑七人小組協調,達成下列共識,包括台塑六輕此次發生工安的煉二廠停工,查明原因並確認安全無虞才能復工;農、漁、畜產損失由縣府邀鄉公所、業者推派專業人士會勘並辦理補償…。
而馬英九於30日接見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陳武雄等人時則表示,憲法明文規定,有關經濟與科技的開發及環境的保護是兼籌並顧,環境基本法「第二條」更規定,如果拚經濟、或科技的開發,嚴重傷害到環境的話,「應以環境保護為優先」。
從上述馬政府對此次六輕大火的處理態度不難看出,這個政府口喊「環保優先」,心中卻是財團利益優先!在立法院那一場公聽會上,幾位學者專家幾乎都認為六輕連續工安事件是系統性問題,故主張政府應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對台塑六輕廠進行全面性工安總體檢,並要求終止六輕五期與國光石化計畫。但馬政府並不允諾會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只要求經濟部、環保署與消防署釐清發生原因及評估後續影響。而經濟部大小官員,從部長、次長到工業局長則都相信財團的片面說法,在事件原因尚未調查清楚前就急於對外表示,六輕大火是獨立事件,不是系統性問題,不影響六輕五期,也不影響國光石化案,六輕五期與國光石化案都應該與六輕廠事件脫鉤處理。

「環保救國」還是「石化誤國」?
再看馬英九提到環境基本法「第二條」規定,他說如果拚經濟、或科技的開發,嚴重傷害到環境的話,「應以環境保護為優先」。他的話能相信嗎?
馬英九一上台就高喊「節能減碳」,但兩年多來對於可以有效「節能減碳」的「能源稅條例」與「溫室氣體減量法」,馬政府就是無心讓其完成立法。馬英九在今年5月20日就職滿兩周年時提出「六國論」,其中的一「國」是「環保救國」。但他卻為了圖利少數石化、鋼鐵等能源密集、高排碳產業的財團,而決意在六月底之前與中國簽訂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已於6月29日簽署)。行政院院長吳敦義更公開表示,六月前環評一定要有結論,讓國光石化能落腳彰化(還好現在尚未實現)。
國光石化的規模與台塑六輕相當,如果所需能源全部用煤,則其二氧化碳(CO2)排放量應與六輕相當。而台塑六輕每年CO2排放量高達6,755萬公噸,相當於2008年全台灣總排放量2.55億公噸的26.5%。就算國光石化會採用較先進的技術來減少CO2排放量,依其環評書建議,以60%天然氣和40%燃油來取代燃煤,則CO2年排放量應該約4,700萬公噸(國光石化環評書中僅估列1,187萬公噸,嚴重低估),相當於台灣2008年總CO2排放量的18.4%。若再加上六輕五期擴建計畫,如果資料屬實,還要增加825.5萬公噸,兩案合計增加5,525萬公噸。若兩案都通過,則台灣的CO2排放量將再增加21.7%。這是與節能減碳的「環保救國」完全背道而馳的政策,恐將導致「石化誤國」的後果!
(刊於玉山周報第60期,「馬英九環保救國?石化誤國!」2010年8月5日)

「再生條例」或「滅農法案」?

備受爭議的「農村再生條例」,搶搭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送立法院「審議」的便車,進入立法院臨時會,趁民進黨立院黨團退出臨時會,抗議ECFA不能逐條「實質審議」,被中國國民黨以「多數暴力」強行「逕付二讀」之際,於7月14日經中國國民黨一黨獨控的立法院三讀通過。農委會表示,「農村再生條例」是以農村為中心、兼顧農民生活、農業生產及農村環境三農整體發展的法案。但民進黨立院黨團則批評,中國國民黨假借美化農村之名,行土地炒作之實;並認為該法案將讓台灣面臨「滅農危機」。
另一方面,基於過去一個多月來,苗栗大埔地區怪手毀農田事件,凸顯近來全台各地的滅農險境,政府與財團合謀,濫用行政權力強制圈收農地,多處優質農地正大規模地淪陷為工業用地,成為政商炒地皮或累積資本的禁臠,徵收暴行不但侵害農民的居住權與生存權,也是台灣農業發展的空前危機,台灣農村陣線、苗栗竹南大埔自救會、苗栗後龍灣寶自救會、…等十多個民間團體,則發起「台灣人民挺農村717凱道守夜行動」,號召上千農民,於7月17日下午6點半在凱達格蘭大道上,揭開全場超過十二小時的現場接力抗議活動。
其實,自2008年馬政府提出該條例草案以來,即爭議不斷。過去面對外界質疑該條例為「滅農法案」,農委會曾於2008年12月19日回應:「對於如此前瞻之法案,外界難免有未及深入了解而提出質疑,未來將加強對各界之說明及溝通,…;同時,對各界之批評、建議,農委會也將虛心檢討。」農委會的回應顯然認為,外界的質疑是因「未及深入了解」如此「前瞻」之法案的美意所致,並非誠心接受外界的質疑。因此,只好把被批評為「炒地皮」的農村土地活化專章刪除,而把土地活化的作為「化整為零」,散見於其他條文中(如第三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五至十七條等),只要財團結合多數地主,仍可主導社區內土地的規劃及使用。正是魔鬼往往藏在細節裡!
農委會強調,這是一部由農村居民共同參與、由下而上的機制,…;而且農村再生條例中,並沒有一條規定有涉及農地徵收,絕不會有「強制徵收土地」或財團介入情形發生。但政治大學地政系主任徐世榮教授卻認為,條例中的「農村再生發展區」(第三條第3款)為農地開發大開方便之門,不僅提供土地徵收的另一管道,還授權地方政府做分區規劃及配置公共設施(第十五條),卻對土地如何分區、使用沒有定義,模糊的空間,便於讓財團創造各種地目來炒作農地,難保苗栗大埔事件不會在其他地方重演。
查該條例第十五條:「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就實施農村再生計畫之地區,得依…,擬訂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進行分區規劃及配置公共設施。」、第十六條第二項:「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之擬訂與變更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以及第十七條第二項:「農村再生發展區範圍內之土地容許使用項目、認定基準、土地使用強度、…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地政及營建主管機關定之。」這些都不是由下而上的機制,而且是「空白授權」行政部門便宜行事。
就算第九條第一項「農村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擬訂農村再生計畫,…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是屬於由下而上的機制,但依該條第二項「農村再生計畫核定前,對前項社區組織代表有異議或同一農村社區範圍提出二個以上農村再生計畫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協助整合或由該農村社區居民以多數決方式定之。」,只要財團結合多數地主,以任何方式取得該農村社區居民50.1%以上的多數同意,即可主導社區內土地的規劃及使用,49.9%以下不同意的弱勢小農將被迫離開自己賴以維生的農地,苗栗大埔事件就會不斷地重演。
再看看國民黨立院黨團在五月中,以「推土機式」的多數暴力強行通過爭議性更大的「產業創新條例」,亦有「強制徵收民地」的條款(第42條、第43條),讓政府配合私人企業需求徵收民地,剝奪人民的私有財產權,完全不符合民主憲政國家對於保障私有財產權應有的規範。在馬政府眼中,弱勢農民有被當人看嗎?
農業發展是改善農民生活、繁榮農村的根基;若農業發展受阻,將導致農民生活困苦,造成農村凋敝的景象。而長期以來,農業發展最大的困境則在於產銷失衡與農技外流中國。因此,政府若標榜要兼顧農民生活、農業生產及農村環境三農整體發展,則應致力於解決長期存在的產銷失衡與農技外流中國的問題,以促進農業發展為核心,而不是假美化農村之名,行炒作農地之實,讓台灣面臨「滅農危機」。
(刊於玉山周報第58期,「玉山論壇」,2010年7月22日)

2010年7月2日 星期五

ECFA簽後 馬政府的下一步?

海基會與中國海協會訂於6月29日在中國重慶正式簽署ECFA協議(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依中央社報導,第4次ECFA正式協商及第5次江陳會預備性磋商會議於6月24日敲定ECFA文本與早收清單內容。台灣爭取到貨品貿易早期收穫商品清單539項,中國大陸獲得早收267項。(中央社,2010年6月24日19:25)
在所謂的「早收清單」公布後,統媒、藍營名嘴與政客們幾乎全都聚焦於台灣獲利(經濟利益)有多大,中國「讓利」有多少。一時之間,好像馬政府在ECFA談判上打了一場大勝仗似的,吳揆指我方「守得很漂亮」,而馬英九則稱許雙方都展現了誠意與善意。由於可以達成馬英九「於六月底前簽署ECFA」的要求,藍營似已得意忘形溢於言表。然而,當「早收清單」公布,大家只聚焦於經濟短期利益時(其實有益也有損,甚至損大於益),就已落入ECFA的陷阱了;因為「早收清單」只是ECFA這項交易的「頭期款」。ECFA是台灣和中國緊密的經貿關係之建立,是經濟上的訂婚關係;而「早收清單」則是一份聘金與嫁妝的清單。
重要的是ECFA的內容。依中央社報導,ECFA的文本,共涵蓋序言、五個章、十六項條文及五項附件。文本序言提到「雙方同意本著世界貿易組織的基本原則,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的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投資環境,透過簽署協議進一步增進雙方的貿易投資關係,建立有利於兩岸經濟繁榮與發展的合作機制。」文本第三條的貨品貿易及第四條的服務貿易,提到協議生效六個月內雙方要展開協商。第七條規定早期收穫清單。第八條為服務貿易別開放。關於文本的內容,我方協商代表主談人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證實說,會有「實質多數貨品貿易要逐步減少或消除關稅」,服務業部分則要涵蓋眾多部門別的開放市場。所謂「實質多數」的意思,就是沿用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WTO前身)第24條的字眼。
按照GATT第24條規定,自由貿易協定必須將「絕大部分貿易」(substantially all the trade)納入;至於開放的「合理期間」,世界貿易組織(WTO)相關釋義指出「僅可在例外情況下超過十年」。另依WTO法律處出版的官方指南《Guide to GATT Law and Practice》的解釋,所謂「絕大部分貿易」,必須達到接近實質全面性開放,而且不只是「量」(quantitative),「質」(qualitative)也要真的開放,只是形式上開放90%還不夠。舉例而言,如果有一百項產品,開放了九十項,表面上開放「量」達90%,但若開放的都不是主要商品,九十項商品只占貿易額的四、五成,還是不符合「絕大部分貿易」的精神。因此,「實質多數貨品貿易要逐步減少或消除關稅」,意味台灣將面臨向中國全面開放的期程。換句話說,ECFA簽訂之後,十年內台灣和中國必須互相開放九成的服務業,完成九成以上的商品免關稅,目前台灣仍禁止自中國輸入的2,194種商品將大部分逐步解禁且免關稅;兩岸將形成「一中市場」,完成「經濟整合」。
事實上,中國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在ECFA協商會後的記者會上,就已「先聲奪人」的為該國共協議定性說:「國際上沒有出現過這麼龐大的早收清單項目,也沒出現這麼不協調的早收清單比例」。他說:「咱們都是一家人,提高我們中華民族在全世界的競爭力,我們要的就是這個」。這「讓利」的姿態,配合他所謂「ECFA是為推動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制度化以及自由化,作出的特殊安排」,中國可說是政治面子、經濟裡子通吃。
回顧中國商務部在去年十月中旬公布的「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研究報告」,該研究報告指出,中國對台灣商品全面開放,台灣卻未履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承諾,仍禁止中國共2,194種商品輸入,占台灣全部進口商品總數的20.3%,其中包括農產品834種,工業品1,360種。由於這些不合理限制,影響了兩岸貿易的正常進行,不利兩岸經貿合作的深入開展。(見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於網站公布的「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研究報告摘要說明」。)該研究報告還特別建議,要逐步有序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協議。可以本着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通過協商,就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等內容先達成總體性的框架安排,再逐步協商各個單項議題。對於雙方關心的需要盡快減稅或開放的少數商品和少數服務行業,「早期收穫」應是一個可行途徑。第二項建議,要盡快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該研究報告主張「兩岸均爲WTO成員,理應給予相互平等的待遇,消除歧視性限制,這應通過兩岸經濟合作協議加以實現。」現在ECFA的簽訂,顯然是依照該研究報告的建議在進行。
其實,這還可以追溯到2008年6月中共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對台經濟統戰方案。依中國總理溫家寶的說明:「2012年解決台灣問題,要循政治經濟雙管齊下,『經濟在前台,政治在幕後』的原則進行。要通過推行經濟一體化方案,首先實現兩岸的經濟統一,為政治統一奠定堅實的經濟基礎;只要實現了經濟統一,政治統一就順理成章,指日可待。』」(見袁紅冰著《台灣大劫難—2012不戰而勝台灣》,2009年)經濟一體化方案主要表現為兩方面的內容,即市場一體化和金融一體化。市場一體化的主要協議表述方式就是「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金融一體化的標誌性的協議表述就是以「金融管理合作備忘錄」(MOU)為起點的一系列協議。顯然現在簽訂ECFA,就是要進行市場一體化(即一中共同市場),以實現經濟統一,為政治統一奠定堅實的經濟基礎。
如前所述,ECFA是台灣和中國在經濟上的訂婚關係,是前菜,依其文本第三條的貨品貿易及第四條的服務貿易,協議生效六個月內雙方要展開協商,這才是主菜。誠如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6 月24日指出,在ECFA生效後六個月內要談判的投資合作協議、服務業貿易協議與貨品貿易協議,這三項協議才是兩岸「真正的大戲」。那麼,馬政府的下一步又會怎麼走呢?
陸委會曾在兩岸完成ECFA第三次正式協商後表示,ECFA後續磋商、協調工作將由「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負責;並於6月14日針對設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提出說明表示,在ECFA文本中,確立組成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負責處理ECFA相關事宜。這個委員會是溝通平台,不是法人組織,成員視需求而定,但很難不具有官方身分。委員會主要功能包括:完成為落實ECFA協議目標必須的磋商;監督並評估協議執行;解決ECFA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等。委員會可根據需要設「工作小組」,處理特定領域中與ECFA相關事宜。
馬政府和中國就ECFA文本達成共識,雙方確立後續協商機制,並訂定「機構安排」條款,將由雙方指定的代表共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這是複製「香港模式」,這個委員會不但是國共權貴密室分贓的制度化,也是國共兩黨暗度陳倉的機構。當年香港和中國簽署「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後,也設立一個「聯合指導委員會」,後續又簽了一連串的續約,就是「指導委員會」下的指導棋。未來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似乎也將如此,且是黑箱作業,不受監督。台灣已然「香港化」,人民卻還完全被蒙在鼓裡!
(刊於玉山周報第55期,2010年7月1日)

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南韓有急著要與中國簽訂FTA嗎?2010/05/10

【南韓並不急於與中國簽訂FTA。南韓是壯大自己,先與歐盟、美國等先進國家簽訂FTA後,才審慎考慮是否要與中國簽訂FTA。台灣則是被中國阻撓,未能與世界主要國家簽訂FTA,馬政府竟然主動投懷送抱,乞求先與中國簽訂ECFA。韓、台兩國的經濟發展策略截然不同:南韓是採取「投資國內,壯大自己,提升價值,建立品牌,佈局全球」的發展策略;台灣則是「投資中國,壯大敵人,降低成本,從事代工,搶進中國」。】

馬政府一再強調,台灣不能「鎖國」,台灣要走出去,就必須先與中國大陸簽訂ECFA,沒有其他可行的替代方案。但看看南韓(台灣在國際市場上最主要的競爭對手國)的經驗,南韓並不急於與中國簽訂FTA。南韓是壯大自己,先與歐盟、美國等先進國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場,簽訂FTA後,才審慎考慮是否要與中國簽訂FTA。
觀察2000年以來台灣與南韓的經濟發展策略與成就,我們發現,南韓是採取「投資國內,壯大自己,提升價值,建立品牌,佈局全球」的發展策略;台灣則是「投資中國,壯大敵人,降低成本,從事代工,搶進中國」。在2000至2008年間,南韓的國內投資率平均為29%,遠高於台灣的20%。同期間,對中國實際投資占本國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率,南韓平均為0.53%,遠低於台灣的1.78%;在2008年南韓僅0.35%,而台灣則高達2.73%。台灣這些投資中國的資料,只是經濟部投審會核准的部分,若加計不必核准及未經核准或經由開曼群島等第三地轉投資中國的部分,比重當不下於5%。依英國經濟學人周刊(2009年5月9日)的估計,「迄今台灣投資中國的金額已高達4,000億美元。」此項估計額約為投審會歷年(1991~2008年)核准投資中國的累計金額755.6億美元的5.3倍,可以佐證前述「比重當不下於5%」的推論。對中國如此大量的投資,自然對台灣的國內投資產生嚴重的排擠效果。
一般而言,有兩種策略可提升企業的競爭力:一是降低成本,一是提高價值。降低成本策略相對比較容易,但因所能降低的成本(包括勞動、土地、資金等成本)有其限度,故對競爭力的提升程度較有限。相反的,提高價值策略比較不容易,但如果成功,因可提高的價值無限,故對競爭力的提升程度較大。因此,從永續經營的觀點,企業應該要致力於提高價值,以提升競爭力,才是在激烈的國際競爭環境中求生存的不二法則。而致力於研發、創新,建立自我品牌、強化產品特色(異質化)與加強行銷服務等,則是有效提高價值的方式。南韓的企業就是以採取此種提高價值策略為主,積極建立自我品牌(如三星、樂金、現代…等),行銷全球。
相反的,自2000年以來,台灣企業一窩蜂西進中國,以求降低勞動、土地等成本,乃是以採取降低成本策略為主。而在國際市場上則採取價格競爭的銷售策略,結果造成產品毛利大幅降低,附加價值率隨之下降。台灣電子業就是如此,依台經院的研究報告,台灣電子零組件的附加價值率,由1999年的32%掉到2005年的17%,六年間幾乎腰斬!台灣整體製造業的附加價值率,由1999年的27.7%(比南韓的24.3%高出3.4個百分點)掉到2004年的20.8%(反而比南韓的23.7%低2.9個百分點),再降到2005年的20.1%。如果企業採取提高價值策略,致力於研發、創新、建立品牌與產品異質化,使產品的價值大幅提高,就不必採取價格競爭的銷售策略,而不致於使毛利大幅降低。採取降低成本策略的台商,當中國的勞動、土地等生產成本提高後,便會再移往那些生產成本相對較低亷的其他國家生產。這是一種既無根也不永續的經營方式。
由於兩國採取不同的經濟發展策略(南韓「全球化」與台灣「中國化」),在2000年,南韓平均每人GDP11,349美元,僅為台灣平均每人GDP14,704美元的77%,但到了2004年,南韓提高到15,038美元,已超越台灣的15,012美元;到2007年更提高到21,655美元,把台灣的17,154美元遠遠拋諸於後。南韓的失業率由2000年4.4%降到2008年3.2%,而台灣則由3.0%上升到4.14%,2009年更飆高到5.85%。
由台、韓過去十年來的發展策略與成就來看,只要台灣能如南韓一般,採取正確的經濟發展策略,就沒有與中國簽訂ECFA的必要性,更無急迫性。與中國簽訂ECFA,不僅不能保證台灣就能走出去(與世界上主要國家簽訂FTA),反而會把台灣鎖入「一中市場」,使台灣淪為中國的經濟附庸,繼續向下沉淪!

與中國簽訂ECFA,對台灣整體經濟利多於弊嗎?2010/05/10

【與中國簽訂ECFA,對台灣整體經濟的影響必定是弊遠大於利。馬政府早已定調要與中國簽訂ECFA,之後才找中經院進行評估,來為其既定政策背書,完全是「先射箭後劃靶」。中經院則秉承馬意,運用未必適用於台灣的經濟模型,以不切實際的假設,得出馬政府所要的結論。經濟部再以「專業調整」為由,扼殺「專業良心」,將負面影響部分向下調整或直接刪除。然後,馬政府就透過強力文宣廣告,誇大不簽署ECFA的經濟損害與簽署ECFA的經濟效益。如此荒誕的「專業調整」結果,台灣人民能相信嗎?

馬政府早已定調非要與中國簽訂ECFA不可,因反對與質疑的聲浪大,乃於事後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中經院)進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影響評估」研究,企圖假學術研究機構之手,提出與中國簽訂ECFA有利於台灣經濟發展之結論,來為其既定政策背書,完全是「先射箭後劃靶」。
中經院則秉承馬意,運用未必適用於台灣的經濟模型,以不切實際的假設,得出馬政府所要的結論。經濟部再以「專業調整」為由,扼殺「專業良心」,將負面影響部分向下調整或直接刪除。舉例來說,經濟部認為,台灣與中國已是WTO資訊科技協定參與國,電子資訊相關產品多已零關稅,評估報告顯示電子資訊相關產業為最大受損產業與事實不符,故將對其產值的衝擊直接刪除。經過如此「專業調整」後,馬政府就透過強力文宣廣告,誇大不簽署ECFA的經濟損害與簽署ECFA的經濟效益(經濟成長率將提高1.65%至1.72%,並增加就業人數在25.7至26.3萬人之間)。這樣的「專業調整」結果,能說服台灣人民嗎?
然而,中經院的評估報告是禁不起檢驗的。首先,中經院採用的GTAP(全球貿易分析)模型是「充分就業」模型,假設生產資源在部門間(或產業間)可以完全自由移動(即工程師可以下鄉種田,農民也可以到科技公司上班!)。這等於假設台灣經濟時時處於「充分就業」狀態,且勞工在不同產業部門之間可以完全自由移動,亦即,台積電工程師可以隨時轉業當農民到雲林種菜,而農民也可以馬上到台積電報到從事更新製程的研發。在「充分就業」假設下,簽訂ECFA對某些產業所產生的失業問題,可以透過薪資向下調整讓勞工的工作意願降低,勞動供給減少,加以解決,或勞工馬上從受損產業轉移到受益產業中工作,經濟就自然回復到充分就業的狀態。依中經院的評估,簽訂ECFA,台灣農業產值將增加0.97%,遠高於製造業將增加0.11%的經濟效益;其中製造業中受損的產業依序為電機及電子產品業與其他運輸工具業,受益的產業依序為化學塑膠橡膠業、機械業、紡織業…等。依「充分就業」的假設,簽訂ECFA後,台灣將有不少電機及電子產品業與其他運輸工具業的工作人員會轉業到農業、化學塑膠橡膠業、機械業、紡織業部門。
其次,評估報告假設台灣與日本、南韓、東協國家所生產商品皆可「完全替代」。舉例說,簽訂ECFA後,由於台灣輸往中國的產品無須關稅,台灣生產的石化原料將在中國市場完全取代韓國與日本生產的石化原料,而台灣生產的機械產品亦可完全取代韓國與東協國家生產的機械產品(經濟部新聞稿,2009.07.29)。其實,關稅並非影響產品競爭力的「唯一」因素。何況各國所生產的商品也非完全相同,豈能假設完全替代?就算台灣與這些國家商品可以完全替代,受限於台灣產業現有產能亦無法完全取代競爭對手所生產的商品;若要完全取代,台灣目前石化業與機械業的產能必須立即擴增好幾倍,根本就辦不到。更何況東協輸中國產品已是零關稅,如何取代?
更離譜的是,評估報告排除台灣製造的產品在台灣國內市場被中國商品替代的可能性。該評估報告只考量中國與台灣雙方農工產品貿易自由化及解除非關稅各項障礙後,台灣生產的商品在中國市場取代日、韓、東協等國家所生產商品的效益,以及中國產品在台灣市場取代日、韓、東協等國家所生產商品的效益,完全忽視中國低價產品取代台灣所生產商品的可能性。
此外,該報告亦忽視簽署ECFA將加深對中國市場依賴,台灣國家經濟安全風險升高的嚴重性。當兩岸在關稅降為零與解除管制下,台灣較具競爭力的產業普遍都會產生對中國出口增加,同時排擠到對其他國家的出口,尤其是對美國、歐盟、日本及東協,而導致對中國出口的依賴加深,台灣國家經濟安全的風險升高。依該報告,對中國出口將增加245~256.8億美元,對美國、歐盟、日本及東協的出口,將分別減少35.2~44.4億美元、31.4~39.9億美元、15.8~20.3億美元與11.6~14.5億美元。但該報告對此「貿易移轉效果」,則僅以「未來台灣是否會導致過度依賴中國大陸市場,將值得注意並採取相應對策。」輕描淡寫地帶過。長期而言,這恐怕才是簽訂ECFA,對台灣造成的最大隱憂!目前台灣出口占國內生產毛額的比重高達七成,而對中國的出口依存度又超過四成,只要中國採取減少自台灣進口的措施,台灣經濟馬上就會受到嚴重的衝擊。如今,馬政府還急於要簽訂ECFA,要使台灣經濟更依賴中國,就是要把台灣經濟發展的命脈送給中國掌握!
還有更荒謬的是,該評估報告製造誇大不實的就業效果。由於充分就業模型不可能創造就業效果,中經院為了要評估就業效果,乃將GTAP模型的估計結果聯結到一個單國TAIGEM模型,再做一次就業衝擊評估。估計結果:在靜態下,總就業人數可增加13.5~13.8萬人;在動態下,可增加25.7~26.3萬人。然後,馬政府就以「簽ECFA可創造26萬多個就業機會到處宣傳廣告,欺騙台灣人民!其實,既然中經院主張採用GTAP模型來評估經濟效果,而GTAP為充分就業模型,便不可能創造就業效果,上述結果乃是憑空製造出來的。而且把GTAP模型推估出來的乘數效果代入TAIGEM模型,再推估一次就業乘數效果,是將原來2倍的效果放大成4倍,3倍的效果放大成9倍,是錯上加錯、高度膨脹不實效果的作法。
事實上,與中國簽訂ECFA後,由於雙方商品貿易免除關稅,對於原來出口到中國須被課徵關稅的石化塑膠、機械、鋼鐵等大企業、大財團固然可以享受到短期的免關稅利益,但中國的黑心貨物,如毒奶粉、毒水餃、毒牙膏、毒螃蟹…等,便可長驅直入,毒害台灣。而且由於中國的工資與土地租金等生產成本遠低於台灣,中國廉價劣質產品與農產品將大舉入侵台灣,必然打垮勞力密集的本土產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與農業,也搶走就業機會,而造成更嚴重的失業問題。若再加上承認中國學歴、開放陸生來台就學,則連技術工與白領專業人員(包括醫護人員)都會遭殃。目前中國每年約有650萬名大學畢業生,只要其中100萬或50萬人以專業(技術)人員名義來台,就足以讓絕大多數的台灣大學生畢業即失業。嚴重失業的結果將壓低台灣的實質工資,而造成所得分配不均嚴重惡化,貧富差距更加擴大。其結果,受害最大的當屬中南部、中小企業與中下所得階層。總而言之,與中國簽訂ECFA,對台灣整體經濟的影響必定是弊遠大於利。

ECFA的真相

自2008年5月20日馬英九政府上台以來,高度向中國傾斜,對中國全面開放,積極為建構兩岸間商品、人員、資金、服務與資訊全面自由化的「兩岸一中共同市場」鋪路,加上馬英九的「無能」、治國無方,導致民生凋蔽,失業率頻創新高,實質薪資所得下滑,貧富差距擴大,台灣經濟不但未能「馬上好」,反而是「馬上倒」。同時,馬政府更要與中國政府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以配合完成「一中市場」的建構。
馬英九政府執意非要與中共政府簽署ECFA不可,完全不顧民意的質疑與反對,又拒絕將簽署ECFA與否交付公民投票決定。馬英九一再強調,簽署ECFA是純粹經濟事務,不涉主權問題,絕不會絲毫損及主權,故不須交付公民投票決定,而且保證對我們有利的才簽,對我們不利的絕不同意簽,包括不會擴大開放大陸(中國)農產品進口、不會開放大陸(中國)勞工來台。為了要消除民間的反對聲浪,馬政府乃找中華經濟研究院(以下簡稱中經院)來為簽署ECFA塗脂抹粉;而中經院則秉承馬意,錯用經濟模型,以錯誤的假設,得出錯誤的結論。然後,馬政府再透過強力文宣廣告,誇大簽署ECFA的經濟效益與不簽署ECFA的經濟損害。但實情豈真如此?
馬政府急欲與中國政府簽署ECFA,建立兩岸經貿關係的正常化,推動兩岸在經貿上的全面交流,其實是秉承2005年第一次「連胡會」(「國共論壇」)的五項共識之第三項—「促進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也就是要完成「一中市場」的建構,使台灣淪為中國經濟的附庸,更是要落實中國「反分裂國家法」中的「以經促統」之經濟統戰,便於中國「和平統一」台灣,以達成馬先生「終極統一」的政治目標。ECFA其實也就是中國與香港、澳門所簽署的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之翻版。證據如下:
1.蕭萬長先生自2000年以來,就積極推動「兩岸共同市場」(即「一中市場」)的主張。他認為,未來這個市場(包括台灣與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在WTO的架構規範下,追求進一步的經濟整合,兩岸間商品、人員、資金、服務與資訊全面自由化。他並主張,近期先開放直航三通,並鬆綁對中國投資的上限,最終達到經貿政策與貨幣的全面統一(蕭萬長先生發表於香港政論雜誌《中國評論》2005年8月份及2005年12月1日於淡江大學演講「兩岸共同市場的理念與實踐」)。
2.中國於2005年3月14日制定「反分裂國家法」。該法第二條第二項明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該法第六條則宣稱:「國家採取下列措施,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一)鼓勵和推動兩岸人員往來,增進了解,增強互信;(二)鼓勵和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直接通郵通航通商(三通),密切兩岸經濟關係,…。」這是中國對台灣的軟硬兩手策略中之軟性策略,也就是以經濟吸住台灣的「以民逼官、以商圍政、以通促統」之經濟統戰策略。
3.在2005年4 月29 日下午,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與中國共產黨總書記胡錦濤進行會談(即第一次「國共論壇」或「連胡會」),獲致五項共識。雙方於會後分別發布新聞稿,幾乎完全遵循「反分裂國家法」第六條第二款,透過全面「三通」,加強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中國國民黨主張建立「兩岸共同市場」(即「一中市場」;中國共產黨則提出「兩岸緊密的經貿合作安排」(即中國與香港、澳門所簽訂的CEPA)。
4.在2008年8月26日,馬英九接受墨西哥太陽報專訪時,宣稱兩岸之間「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而是地區與地區的關係」,先將台灣「地區化」、「香港化」,顯然是為簽署ECFA埋下伏筆。
5.中國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即於9月8日表示,兩岸可參考大陸與港澳簽署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即CEPA)。
6.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則緊接著於9月11日表示:「不論是叫CECA或是CEPA,名稱問題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內部文字,如果兩岸能透過平等協商達成互惠的條件,什麼名稱都好。」依江丙坤的闡釋,CECA(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綜合經濟合作協議)是指仿效東協自由貿易協定或中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而來的一連串經貿安排,內容包括:關稅減讓、投資門檻降低以及投資保障等。這顯示,對馬政府而言,不論名稱叫ECFA、CECA或是CEPA或其他名稱,只要實質內容是一樣的都可以接受。
7.2008年12月20日與21日,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合辦第四屆「國共論壇」(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以「擴大和深化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為主題。在這次「國共論壇」開始之前,馬英九先提出兩岸要簽署綜合經濟合作協議(CECA),作為兩岸未來在經貿層面的長期互動架構,提倡兩岸在經貿上的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中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出席「國共論壇」時則正面回應說:「對台灣方面關於商簽兩岸綜合經濟合作協議的設想,我們十分重視,也願予以認真研究。」會後國共兩黨宣布「九項共同建議」,基本上就是在倡導兩岸直航三通(第六項),推動兩岸間商品、人員、資金、服務與資訊全面自由化(第二~五及七~九項),建立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第九項)。因此,「國共論壇」可說是建構「兩岸一中共同市場」的平台,也是在為兩岸簽署CECA或ECFA鋪路。
8.2008年12月31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發表對台談話,揭示「胡六點」:首先強調「恪守一個中國,增進政治互信」,兩岸在維護一個中國原則上形成共同認知及一致立場,什麼事情都好商量。其次,提出「推進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繁榮」,期待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推動經濟合作制度化,兩岸可以為此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ECA!),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
9.2009年2月27日,馬英九將兩岸未來可能簽訂的經濟協議之名稱,定調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ECFA)。
10.2009年7月3日,前經濟部長尹啟銘在商總大會說,很多人不清楚ECFA是什麼,其實就是「三個蛋黃加上蛋白」。三個蛋黃分別是指「貨品貿易自由化、服務貿易自由化和投資自由化」。(這就是CEPA第一條的三個目標!)
11.中華經濟研究院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影響評估」報告(2009年7月),也是建立在這「三個蛋黃」的假設上。
那麼,CEPA的內容為何?簽署CEPA翻版的ECFA,對台灣會造成多大的衝擊?查中國與香港所簽署的CEPA,是遵循「一國兩制」指導方針,並且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定下,中央對地方(特別行政區)的一種特殊的自由貿易「安排」。CEPA第一條條文即揭櫫三項目標:一、逐步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上所有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二、逐步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上所有歧視性措施;三、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第二條列示五項原則,其中第一項為遵循「一國兩制」的方針。而依中國國民黨智庫的評估,三項目標兩岸都能接受,而五項原則中,除了第一項台灣無法接受外,其餘各項兩岸也都可以接受。至於CEPA其餘的主要內容,中國國民黨智庫的評估,也認為兩岸均可以接受。這是因為CEPA與馬、蕭所主張的「一中市場」本質上是完全契合的。
CEPA其餘的主要內容:第五條(關稅)第一款、香港將繼續對原產內地(即中國大陸)的所有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第六條(關稅配額和非關稅措施)第一款、一方將不對原產於另一方的進口貨物採取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不符的非關稅措施;第七條(反傾銷措施):…一方將不對原產於另一方的進口貨物採取反傾銷措施;第八條(補貼與反補貼措施):…一方將不對原產於另一方的進口貨物採取反補貼措施;第十一條(市場准入)第一款、一方將對另一方的服務及服務提供者逐步減少或取消實行的限制性措施,第二款、…推動雙方服務貿易的自由化;第十三條(金融合作)第二款、支持內地銀行在香港以收購方式發展網絡和企業活動,及第五款、…支持符合條件的內地保險企業以及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其他企業到香港上市;第十五條第一款、雙方鼓勵專業人員資格的相互承認,推動彼此之間的專業技術人才交流。
一旦簽署這樣的協議,則中國的黑心貨物,如毒奶粉、毒牙膏、毒玩具、毒螃蟹…等,便可長驅直入,毒害台灣(第5~8條)。由於中國的工資與土地租金等生產成本遠低於台灣,中國廉價劣質產品與農產品將大舉入侵台灣,必然打垮本土產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與農業,也搶走就業機會,而造成更嚴重的失業問題。若再加上承認中國學歴、開放陸生來台就學,則連技術工與專業人員(包括醫護人員)都會遭殃(第15條),且將影響國家安全。嚴重失業的結果將壓低台灣的實質工資,而造成貧富差距更加擴大。台灣的資金將被吸光(第11、13條)。台灣的科技與技術人才將拱手送給中國(第15條)。
再加上馬英九早已把台灣「地區化」,現在又準備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的名義來簽署ECFA,完全拋棄「台灣主權」,怎麼說「絕不會絲毫損及主權」呢?任何不以台灣國家名義所簽署的協議,即使不出現「一國兩制」或「一個中國」或「和平統一」的文字,都是拋棄「台灣主權」,都是對「台灣主權」的傷害,台灣人都應堅決反對到底;否則,一旦完成簽署,台灣自然就實質「香港化」了。

群策會【ECFA說清楚、講明白】宣講團記者會
2010/03/19

從香港經驗看ECFA的後果

2010年6 月3 日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當晚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的12位「御用委員」越權否決了十萬多人連署的ECFA公投案,扼殺了台灣的直接民權,讓台灣的民主蒙羞。當天行政院院長吳敦義接受《玉山周報》專訪,則強調該公投案是「矛盾」且「無意義」,行政院加以否決是為所應為。他還強力推銷ECFA,並認為簽了ECFA,產業比較不會外移,不簽的話產業很快就會外移。如此封殺「公投」的卑劣手段令人不齒;這般強力推銷ECFA的說詞更令人無法苟同。
根據200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曼(Paul Krugman)的「核心—邊陲」理論:區域經濟整合後,貿易成本下降,廠商到市場規模較大的區域投資與生產相對更為有利,導致市場規模愈大的區域所享受的經濟整合利益愈大,最後成為經濟整合區域內投資與生產的核心,而市場規模居於劣勢的區域,則因產業外移成為邊陲,投資與生產活動不增反減,整體犧牲最大。而台灣與中國簽訂ECFA,則將對台灣產生克魯曼所說的「軸心(hub)—輪輻(spoke)」效應。由於中國分別與東協及台灣簽訂雙邊貿易優惠協定,而台灣與東協間則無類似協定,使得台灣與東協間的貿易成本高於中國與東協間的貿易成本。中國將成為東協—中國—台灣經濟區域的軸心,而台灣則淪為輪輻。因此,在無法與世界主要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的情形下,與中國簽訂ECFA將更加速台商西進中國,造成第二波的產業外移。
除了上述理論的推論,我們亦可從香港的經驗來預判與中國簽訂ECFA的可能後果。香港在1997年7月回歸中國,2003年受到SARS的衝擊後,香港特區政府與中國北京政府簽訂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當時香港政府一再宣傳,簽訂CEPA後,在中國的香港製造業,會因零關稅而回港設廠,創造工作機會。但根據《香港統計月刊》的資料,自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後,香港製造業的生產總值及其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重,就一直下降,由1998年的70,849百萬港元(占GDP的6.1%)降到2003年的44,403百萬港元(占GDP的3.7%)。簽訂CEPA後,情況仍繼續惡化。到2008年製造業的生產總值續降到38,710百萬港元(僅占GDP的2.5%),香港製造業幾乎已空洞化。很顯然,簽訂CEPA後,在中國的港商,並沒有因零關稅而回港投資設廠。而且,香港生產性服務業因進入中國市場障礙降低,開始大量移往中國,形成香港第二波產業外移,各行業專業人才紛紛北移中國珠三角。現在馬政府也以同樣的說詞,強調簽訂ECFA後,就可以吸引在中國的台商回台投資設廠。但從香港的經驗來看,這是不可能的,且反而會造成第二波產業西進潮。
CEPA不但造成香港製造業空洞化,也導致勞工薪資所得下降,貧富差距擴大。CEPA簽訂後,製造業部門就業人數由2003年的17萬2千餘人,縮減到2007年的14萬6千7百多人。平均薪資所得,更由港幣27,708元下降至24,244元。香港貧窮問題持續惡化,貧窮人口由2003年的116.6萬人增加到2009年上半年的123.6萬人,為歴年來最高。香港政府統計處資料顯示,最貧窮及最富有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在2001年,最富有的十分一家戶的收入是最貧窮十分一家戶的45.78倍,到2006年擴大為51.75倍。2006年的基尼係數0.533,為亞洲最高,被聯合國指為發展地區中貧富懸殊最嚴重者。
香港在製造業空洞化情況下,造成製造業大量工人失業或工人收入減少。香港原為亞洲金融中心,其金融保險服務業的競爭力向來就很強,而製造業就業人口占香港總就業人口的比例也不高,故製造業所釋放出來的數萬失業人口尚可被服務業(包含由中國所操控的觀光、休閒旅遊業)所吸收,而不致於造成嚴重的失業問題。然而,台灣的情況完全不同,以2008年為例,台灣的服務業占全國GDP的73.3%,工業占25.0%(製造業占21.7%),農業占1.7%;但服務業的就業人口只占全國總就業人口的58.0%,工業占36.8%(製造業占27.7%),農業占5.1%。而台灣金融保險服務業的競爭力又不如香港那麼強。若簽訂ECFA後,如香港的CEPA造成製造業空洞化,而衝擊台灣的工業與農業,則工業約383萬(其中製造業約289萬)及農業約54萬就業人口中受到衝擊而可能釋放出上百萬的失業人口,恐怕絕不是台灣的服務業所能吸收得了,則ECFA必為台灣帶來嚴重的失業問題,也會導致台灣的貧富差距更加擴大。
(刊於玉山周報「玉山論壇」,第53期,201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