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6日 星期三

這個政府是扼殺本土太陽能產業的大黑手

根據21世紀再生能源政策網站(REN21)的資料,在2004至2010年間,全球太陽能光電(Solar PV)裝置容量由39億瓦增加到400億瓦。太陽能光電累計裝置容量最高的前六國分別為德國、西班牙、義大利、日本、美國與捷克,分別占44%、10%、9%、9%、6%與5%,法國占3%,排名第七,中國、比利時與南韓各占2%,分居第八、第九與第十名。
中國太陽能光電累計裝置容量雖僅排名全球第八,但在中國政府積極推動「金太陽計畫」,並大力獎助、補貼太陽能產業的有利條件下,中國太陽能產業快速成長,中國太陽能廠商在國際太陽能市場上攻城略地,很快就超越歐、美、日的太陽能大廠。在2010年,全球15大太陽能電池製造商中中國就占了7家,其中尚德、晶澳、英利綠能與天合光能等四家更高居全球第一、二、四、五大廠,其市場占有率分別為7%、6%、5%與5%;美國的第一太陽能(First Solar)居第三,占6%;德國Q-Cells退居第六,占4%;日本的京瓷、夏普與台灣的茂迪、昱晶等四家並列第七,各占3%。
雖然太陽能光電裝置容量在2005至2010年平均每年成長超過48%,預估今年的成長率也超過30%,但因近年來中國太陽能製造商大舉擴增產能,致全球太陽能市場出現巨幅供過於求的現象。中國太陽能製造商挾其低成本的優勢,在國際市場上殺價競爭(歐、美同業指其為不公平競爭、傾銷行為),加上全球最大的太陽能市場—歐洲(占全球80%)受到歐債危機的衝擊,歐洲各國政府大砍收購太陽能發電的補助金額(降低收購價格),導致歐、美許多太陽能廠商關廠、倒閉,台灣的太陽能廠商也幾乎都由去年的大賺轉為今年的大虧。台灣的太陽能產業竟由去年的大好光景急速淪為3D+1S的四大「慘」業之一,裁員、實施「無薪假」的廠商自然也就愈來愈多。
太陽能業者到處陳情、求援,但這個政府就是無動於衷,因為它正是扼殺本土太陽能產業的大黑手。馬政府雖說要發展再生能源產業(包括太陽能產業),但一直是採取所謂「先慢後快」的策略,意思是在國內裝設再生能源發電設施要慢慢來,要等到國際上再生能源發電的成本大幅降低到與傳統火力發電平價後才大量裝設。因此,即使在2009年立法院已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立法,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成立委員會,負責審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生產電能之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但經濟部成立的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竟逾越本身職權,將太陽能光電的電能收購改採「競標機制」,將政府每年應推廣的目標量「下限」當成「上限」,由業者互相殺價競標,完全違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立法意旨與獎勵再生能源的立法目的。由於採「競標機制」,也使得台電在永安設置的國內最大太陽能發電場不是由國內太陽能業者得標,而據報導是由中資的廠商得標。對比中國政府強力建立自己的太陽能產業成為全球第一,台灣的這個政府竟是扼殺本土太陽能產業的大黑手,怎不令人痛心疾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