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台灣經濟發展的危機與出路

一、前言
台灣曾經創造了經濟奇蹟,被譽為亞洲四小龍之首,但最近的表現卻如同奄奄一息的小蟲一般。台灣第二季國內生產毛額(GDP)成長率(即經濟成長率)從第一季的0.4%跌到負0.18%,不僅淪為亞洲四小龍之末,甚至在亞洲十二個主要國家或地區中首次墊底,而且是唯一負成長的國家。根據財政部公布的海關進出口統計,累計今年前九月出口共2,235.6億美元,較去年同期減少3.9%;與亞洲主要國家相比,也是敬陪末座,今年全年度出口幾乎確定是負成長。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統計資料,青年失業率經常高達二位數,實質平均薪資倒退到十五年前的水準,八月份「痛苦指數」高達7.82%(通貨膨脹率3.42%加失業率4.4%)創1981年以來新高,也是亞洲四小龍中最痛苦(南韓、新加坡與香港分別為4.3%、5.9%與6.9%)。對這樣的經濟情勢,連馬英九口中的經濟總設計師蕭萬長先生也在10月3日悵然地表示說,他參與並見證台灣經濟發展半世紀,很少見到像現在這樣,社會各界充斥著無力與茫然,顯示台灣經濟正陷入坐困愁城的變局中,瀰漫著迷失方向的焦慮不安。
曾幾何時,台灣經濟竟從雲端跌落谷底!何以致之?孰令致之?2008年3月台灣總統大選時,馬蕭配(馬英九與蕭萬長先生)的競選主軸是「拚經濟」,並以「六三三」及「我們準備好了」等口號,成功為中國國民黨奪回政權。今年馬英九仍誇口,中國國民黨比民進黨更會拚經濟,更有能力因應歐債危機,要求選民再給他四年時間,並以「黃金十年」口號騙選票,而連任成功。多數的台灣人民選出一個號稱「更會拚經濟」、口說要「拚經濟」的人來主政,怎麼四年多來經濟不見起色,反而陷入坐困愁城的危局中呢?台灣經濟究竟出了什麼問題?造成台灣經濟坐困愁城的因素是什麼?台灣經濟還能振衰起蔽嗎?如何才能讓台灣經濟撥雲見日?台灣經濟發展的出路安在?這些都是關心台灣前途的人士會關懷的課題,也是本文所要探討的主要課題。
二、台灣經濟發展回顧
我們先從台灣的長期經濟發展軌跡來觀察、分析。一般對台灣經濟發展的研究認為,台灣的經濟起飛發生在1960年代的後期;在1960年代台灣的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達9.2%。1970年代則是台灣創造經濟奇蹟的黃金年代,雖經歷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機的衝擊,仍能創造二位數高成長的輝煌紀錄,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高達10.2%。1980年代雖仍維持高成長,但速度已減緩,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為8.1%。到1990年代經濟成長速度持續減慢,再降為6.5%,在1998與1999年僅分別為4.6%與5.8%。2000~2009年間再降到3.4%。其中,民進黨執政的八年間(2000年第三季至2008年第二季)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為4.43%。馬政府執政後,自2008年第三季至2012年第二季,四年間平均年經濟成長率只有2.7%,還曾創下連五季(2008年第三季至2009年第三季)負成長的紀錄,比民進黨執政時期的4.43%還差1.7個百分點以上。(見表1)馬英九誇口說,中國國民黨比民進黨更會拚經濟,但事實證明正好相反!
表1  台灣經濟發展簡表
 年    期     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
1950-1959    8.4%
1960-1969    9.2%
1970-1979    10.2%
1980-1989    8.1%
1990-1999    6.5%
2000-2009    3.4%
2000Q3-2008Q2
2008Q3-2012Q2    4.43%
2.70%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台灣如此的經濟發展狀況,受台灣與中國經貿交流的密切程度之影響很大。而台灣與中國經貿交流的密切程度,則因主政者的態度而有很大的差別。台灣與中國的經貿關係,自1949年中國國民黨政府敗退到台灣以來便告中斷。在兩蔣時代,「漢賊不兩立」與「三不政策」大原則下,台灣與中國完全沒有經貿交流的空間。直到1987年7月15日在台灣實施38年的戒嚴令取消,8月台灣政府才有限度地開放29項中國大陸重要農工原料進口,並於11月開放一般民眾赴中國大陸探親;之後,中國國務院則於1988年7月發表「鼓勵台灣同胞投資規定」廿二條,規定給予台商投資中國大陸之優惠條件。台灣在1990年8月又發布「對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或技術合作管理辦法」。從此,台灣與中國的經貿關係才逐步展開。
台灣自1987年以來,隨著生產成本提高,外匯管制放寬,新台幣大幅升值,以及國內投資環境惡化(例如公共設施不足、治安惡化、政爭不斷…等),而形成國內企業外移的一股推力。另一方面,中國採取經濟開放政策,歡迎台商赴中國投資,而導致中國市場對台商形成一股致命的吸引力。這一推一吸之間,形成一股巨浪,更帶動台商對中國投資的熱潮。直到1996年台海飛彈危機,前總統李登輝先生採取「戒急用忍」政策後,中國投資熱才稍微降溫。
2000年政黨輪替後,民進黨政府於2001年改採「積極開放」政策,大幅放寬對中國投資,又掀起另一波更大的中國投資熱潮。對中國投資及貿易均大幅成長的結果,不但造成經濟過分依賴中國,也排擠國內投資,而造成國內產業空洞化、失業率上升及貧富差距擴大等負面效果。在吳澧培、彭明敏、吳榮義與黃天麟等幾位資政與國策顧問的反映與建議後,陳水扁才在2006年的總統元旦文告中,宣示以「積極管理、有效開放」取代之前的「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政策;但行政部門似乎是陽奉陰違,仍未能有效抑制對中國的投資熱潮。不過,民進黨執政八年的對中國經貿政策,仍因未能對中國全面開放而被中國國民黨批評為「鎖國政策」。因此,2008年再度政黨輪替,5月20日馬政府上台後,馬上對中國採取「全面開放」的政策,與中國的經貿交流更加熱絡、深化。(王塗發,2011)
吳榮義(2012)將台灣的中國經貿政策分為四個時期來探討:蔣經國時期(1988年以前)、李登輝時期(1988–2000)、陳水扁時期(2000–2008)、馬英九時期(2008–  )。蔣經國時期即是「三不政策」時期,李登輝時期又分為摸索期與戒急用忍期,陳水扁時期為積極開放期,馬英九時期為大幅開放期。在這四個時期,不同主政者對中國經貿交流開放的態度大不相同,導致台商對中國的投資有非常大的差異。由表2的資料可以看出,在陳水扁「積極開放」期,台商投資中國不但每件平均金額大幅提高到3.52百萬美元,是「戒急用忍」期0.9百萬美元的3.9倍,而且平均每年投資金額也大幅提高到68.23億美元,是「戒急用忍」期每年25.57億美元的2.67倍;在馬英九「大幅開放」(全面開放)期,每件平均金額更大幅提高到15.43百萬美元,是「積極開放」期的4.38倍、「戒急用忍」期的17.14倍,而且平均每年投資金額更大幅提高到117.07億美元,是「積極開放」期的1.72倍、「戒急用忍」期的4.58倍。可見經濟誘因(如生產成本差異與市場大小差別)固然重要,但政策鬆綁的影響更大。很明顯的,李登輝的「戒急用忍」政策,限制台商投資中國是有顯著效果的。遺憾的是,陳水扁的「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政策,只重「積極開放」,並未落實「有效管理」,而馬英九更是「全面開放、無意管理」,致使台灣經濟走向幾乎完全依賴中國,而淪為中國經濟附庸(或邊陲)的不歸路!
 
(取自吳榮義,2012)

三、台灣經濟發展的危機
從台灣的長期經濟發展軌跡與政府的經貿政策深入分析,我們可以發現,造成台灣經濟坐困愁城的主要因素,乃是短期漠視民生疾苦的油電雙漲政策與打擊資本市場的復徵證所稅政策,以及長期經濟「中國化」的錯誤經貿政策。長期而言,經濟發展過度依賴中國的經濟「中國化」,乃是台灣經濟發展最大的危機。以下僅就長期經濟發展過度依賴中國可能導致的危機加以剖析,有關短期漠視民生疾苦的油電雙漲政策與打擊資本市場的復徵證所稅政策請參見王塗發(2012),不再贅述。
(一)企業大量西進,排擠國內投資,導致產業空洞化。
自2000年以來,台灣經濟成長率大幅下滑,實起因於第一次政黨輪替後,在2001年召開的「全國經濟發展會議」(簡稱經發會),幾乎是全盤接受蕭萬長先生與幾位紅頂商人的意見,決定對中國採取「積極開放」政策,大幅度開放對中國投資。台灣核准對中國投資的金額乃大幅增加,由2000年的26.1億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99.7億美元,2008年再提高到106.9億美元。自2001年至2008年,累計核准金額584.6億美元,平均每年73.1億美元,是前十年平均的4.3倍。
自1991年至2008年,經濟部投審會累計核准對中國投資金額達755.6億美元,占該期間我國核准對外投資總額1,322.5億美元的57%,高居我國核准對外投資的首位。尤其自2000年以來,對中國投資的比重更是大幅提高。在2008年,台灣對外投資總額為151.58億美元,其中以對中國投資106.91億美元為最多,占70.5%;若加上香港3.37億及英屬加勒比海群島16.86億(可能也是轉投資中國),則投資金額高達127.15億美元,占總對外投資的83.9%。同時,台商對中國投資占台灣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重,也由2000年的0.8%,一路飆升到2007年的2.61%與2008年的2.73%;若加計香港、英屬加勒比海群島、不必核准及未經核准的部分,比重可能不下於5%。
因為「積極開放」導致企業大量西進,排擠國內投資,在2001年國內投資率由前一年的25.33%大幅降低為19.46%,2002年再降至18.9%,國內投資成長率自2001至2003年連續三年負成長,造成產業空洞化。再加上2001年剛好碰上美國網路科技泡沫化,美國矽谷哀鴻遍野,台灣最大的出口產業電子資訊業受創慘重,也波及整體製造業,導致當年台灣經濟負成長(-1.65%),創下台灣經濟首度負成長的紀錄。(王塗發,2011)
然而,中國國民黨對於如此對中國「積極開放」的經濟政策還是不滿意。因此,馬政府一上台就決定要對中國「全面開放」,且要與中國簽署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並於2010年6月中完成簽署,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之後包括觀光、空運、海運、食品安全、金融合作、中資來台…等18項協議也陸續簽署。這完全是為了要建構「一中市場」,與中國經濟整合,要仰賴中國來發展台灣經濟。中國國民黨副主席、前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就認為,經濟依賴中國不是壞事,如果中國不讓我們依賴才是問題。
由於中國的生產成本遠低於台灣,市場規模又遠大於台灣,故ECFA的簽署自然會造成另一波台灣企業西進潮,使台灣的資金、技術、人才大量流失。依經濟部投審會的資料,2010年核准赴中國投資金額高達122.3億美元,創史上新高,年增率更高達101.87%,2011年再度改寫紀錄,達131億美元。另根據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2010年上市櫃公司匯往中國資金高達1,750億元,打破歷年紀錄。這些都足以印證ECFA已造成另一波產業西進潮。投審會資料也顯示,2010年僑外資來台投資金額減少20.56%。另依聯合國貿易及發展會議(UNCTAD)所發表的2011年世界投資報告,在全球211個國家或地區中,台灣去年吸引的外人直接投資(FDI)排名倒數第二。根據這份報告,去年台灣FDI金額為負19.6億美元(台幣592億元),僅優於非洲安哥拉的負55.9億美元,連政治封閉的北韓都不如(北韓有5,500萬美元外資流入),更與南韓的46.6億美元天差地別。以上這些數據顯示,ECFA不僅未能使外資增加,反而有減少之勢,也完全刺破了馬政府宣稱簽署ECFA可吸引台商回台投資及外資來台投資的謊言!
馬政府對中國「全面開放」的結果,台灣對外投資超過八成集中在中國,對中國的出口依存度已逾四成,只要中國經濟打個噴嚏,台灣經濟就會重感冒。馬政府創下連五季(2008年第三季至2009年第三季)經濟負成長的紀錄,尤其是2009年第一季經濟成長率負10.24%,該年經濟負成長1.9%,都創下六十年來台灣經濟表現最差的紀錄,主要原因就是台灣對中國出口大減之故,尤其2009年第一季大減45%,減幅居主要出口國之冠。根據財政部海關進出口統計資料,累計今年前九月出口共2,235.6億美元,較去年同期減少3.9%。與亞洲主要國家相比,敬陪末座,今年全年度出口幾乎確定是負成長。台灣出口衰退的主因乃是對中國倚賴太深,當中國經濟大好,台灣在初期或許還能分杯羹,但隨著中國進口替代政策發揮效果,產業逐漸升級後,兩岸產業從早期的垂直分工演變成相互競爭大於互補的狀態,中國對原物料、半成品、機器設備等的進口替代能力增強後,對台灣的進口需求乃持續下降。如今又碰上歐債危機,中國出口成長趨緩,中國經濟成長亦隨之趨緩,台灣出口自然首當其衝、且長期看衰。馬執政第一任四年間(自2008年第三季至2012年第二季)平均年經濟成長率只有2.7%,不是沒有道理的。
(二)台灣的經濟命脈將被中國所掌握,而危及台灣的國家安全。
ECFA實已把台灣鎖入「一中市場」,經濟發展幾乎完全依賴中國。這是一個非常墮落的經濟發展政策,只求讓企業降低生產成本,殺價競爭,而怠於研發、創新、提升產品價值。誠如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所言,到中國投資設廠若以低工資為競爭優勢,是一種迷思。然而,遺憾的是,馬政府與中國簽署ECFA,把台灣鎖入「一中市場」,就是想利用中國的低工資來提高企業的競爭優勢!
對比台灣與南韓自2000年以來的經濟發展策略與成就,更加凸顯此一發展策略的無比墮落。南韓是採取「投資國內,壯大自己,提升價值,建立品牌,佈局全球」的發展策略;台灣則是「投資中國,壯大他人,降低成本,從事代工,搶進中國」。南韓的國內投資率,在2000至2008年間平均為29%;台灣僅20.2%。同期間,對中國實際投資占本國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率,南韓平均為0.53%,遠低於台灣的1.78%;在2008年南韓僅0.35%,而台灣則高達2.73%。南韓企業非常著重研發、提升產品價值、建立自我品牌,例如三星電子公司有員工逾16萬人,其中有三分之一是研發人才,每年投資的研發費用高達7兆韓元(約合新台幣1,900億元),在美國申請的專利數目僅次於IBM,比微軟與英特爾還多(依台灣科技大學財務金融所梁瓊如教授的報告);這些都是台灣企業所望塵莫及的。梁瓊如教授還指出,2009年第三季,三星的獲利總和是九家日本電子大廠包含索尼(Sony)、東芝、三洋加起來的兩倍。另根據韓國聯合通訊社(Yonhap)報導,依8 月10日收盤價為準,南韓6個主要出口行業的大企業市值超越了日本同行企業,這6個行業別為半導體、顯示器、煉油、建設、鋼鐵與造船。在半導體業中,南韓龍頭企業三星電子的市價總值為198.559兆韓元(約合1,757.61億美元),大幅超出日本半導體龍頭企業東芝的16.591兆韓元(約合146.86億美元)11倍。(王塗發,2012)
在2000年,南韓平均每人GDP11,349美元,僅為台灣平均每人GDP14,704美元的77%。但由於兩國採取不同的經濟發展策略(南韓「提升價值與全球化」,而台灣則是「降低成本與中國化」),南韓努力促進產業升級,提高國際競爭力,而台灣則仰賴中國「降低成本」,減緩產業升級,到了2004年,南韓平均每人GDP提高到15,038美元,已超越台灣的15,012美元;到2007年更提高到21,761美元,把台灣的17,154美元遠遠拋諸於後。之後因全球金融風暴的衝擊,南韓於2008與2009年跌落20,000美元以下,但到2010年就回升至20,751美元,2011年更創高峰達22,784美元;而台灣亦隨著起伏,直到2011年才突破20,000美元大關,達20,122美元。如以人均國民所得(GNI)來比較,南韓從2006年的19,691美元升至2007年突破2萬美元的21,632美元,之後因全球金融危機餘波盪漾,分別在2008、2009年降回19,161美元、17,041美元,至2010年又再回升到20,562美元,2011年更創下22,489美元的歷史顛峰;台灣在2006年為14,724美元,2007與2008年分別為15,192與15,194美元,2009年降為14,255美元,2010與2011年才回升到16,471與17,590美元,一直都遠落後於南韓。附帶的效果是:南韓的失業率由2000年4.4%降到2008年3.2%,2009、2010與2011年分別為3.7%、3.7%與3.4%;而台灣則由3.0%上升到4.14%,2009、2010與2011年更飆高到5.85%、5.2%與4.4%。(王塗發,2012)
目前南韓已分別與歐盟、東協、美國(幾乎是全球市場的三分之二)等完成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在主要國際市場上攻城略地,以落實其「全球化」策略。反觀台灣的馬政府則僅急於與中國簽署ECFA,獨賴「中國化」一味藥方,而完全鎖入「一中市場」。台灣的DRAM產業與兩兆雙星的面板產業,在國際市場上幾乎被韓國打趴,不是沒有原因的。
馬政府與中國簽署ECFA及後續的18項協議,都是為了要建構「一中市場」,是配合中國「以經促統」的統戰策略,落實中國的「經濟一體化」方針。根據最早主張「一中市場」的蕭萬長之闡述,未來這個市場(包括台灣與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在WTO的架構規範下,追求進一步的經濟整合,兩岸間商品、人員、資金、服務與資訊全面自由化,…最終達到經貿政策與貨幣的全面統一。這樣的「一中市場」,實與中國所謂的「經濟一體化」完全吻合。一旦「一中市場」建構完成,經貿政策與貨幣全面統一,台灣的經濟將完全被中國所掌控,台灣的「經濟主權」與台灣的主體性必然喪失殆盡,台灣將淪為中國經濟的附庸;那麼,政治上走向「終極統一」也就水到渠成了,中國就可以不費一兵一卒吞下台灣。而這些協議中,金融合作與中資來台對台灣的衝擊將遠甚於大幅鬆綁台商對中國的投資,因為製造業台商投資中國,由投資者自負盈虧責任,但金融合作與中資來台對台灣的衝擊將危及台灣的金融穩定、社會安定與國家安全。
馬英九於2012年8月27日接受專訪時強調,對於陸資(中資)來台,「只有再開放的空間」。馬英九指稱,台灣資金到大陸(中國),有人說是錢進大陸(中國),但又不讓中資來台,這叫什麼政策?所以他同意「只有再開放的空間」。在雙十節的講話,馬又宣稱「將大幅放寬外來資金投入台灣產業的限制,未來開放是常態,管制是例外。」這其實就是要擴大鬆綁中資來台。因此,經濟部長施顏祥在當天下午行政院的記者會中馬上表示,僑外資來台將改為「事後報備」制,中資來台也會進一步檢討開放,「預期幅度不會太小」。
其實,中國企業對外投資者絕大多數是國營企業,即使是民營企業,也往往具有黨政軍背景,其對外投資是具有政治目的的,主要是為了要取得其所需之能源、原物料或關鍵技術。中國也會運用其龐大的「國家財富主權基金」,對外進行「戰略性」投資。因此,中資來台當然是為了要取得較先進的技術,或是具有政治目的的「戰略性」投資,包括影響台灣股市、房市、媒體及金融穩定,進而影響台灣的經濟與金融政策,以促進「經濟一體化」。(參見王塗發,2009)
台灣與中國是兩個不對稱的經濟體,彼此關係也不對等。2011年中國GDP高達7.3兆美元,僅次於美國的15兆美元,經濟規模居全球第二,而台灣僅0.466兆美元,兩者經濟規模大小相差非常懸殊;而且中國國營銀行規模超大,其四大國營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與中國銀行)中的任一家之資產都超過台灣所有銀行的資產總和。同時,台灣是以民營企業為主的自由市場經濟,中國則是國營企業佔重要地位的非自由市場經濟。在此不對稱、不對等的情況下,台商為了追求私利而「錢進中國」,是幫中國創造就業機會,賺取大量外匯;而「中資來台」則是來挖取台灣的關鍵技術,掌控台灣的經濟命脈。金融合作與中資來台的結果,將導致台灣產業的關鍵技術被掏空,台灣的金融體系被中國所操控,台灣的經濟命脈被中國所掌握,台灣的經濟主權淪喪,更會危及台灣的國家安全。
四、台灣經濟發展的出路
在馬政府主政下,台灣經濟已經失去動能,已經得了無能癌症,還有救嗎?還有藥醫嗎?一般對付癌症,要不是動手術,就是化療。而台灣經濟已經得了仰賴中國扶持的軟骨無能癌症,已經深陷經濟「中國化」的危機,要救就非得動手術不可。因為台灣經濟癌症是過度依賴中國所造成的,所以個人曾提出的手術治療方案是:以「本土化」與「國際化」策略,化解經濟「中國化」的危機。簡述如下:
(一)立足台灣、深耕台灣:改善投資環境,致力永續發展。
1. 改善國內環境,促進產業升級
(1)提升政府行政效率、修訂不合時宜的法令規章、加強基礎建設、提供低廉租金的土地,以改善國內投資環境。
(2)政府應輔導傳統產業轉型,協助業者開發設計具有本土特色的產品,致力於產業升級,並創造就業機會。
(3)協助廠商培植或自先進國家引進研發與科技人才,尤其是高階科技人力與國際化人才(如國際金融、國際企管、科技管理、智慧財產權、國際事務之法律專家)。
(4)獎勵廠商從事研發、創新,提升產品價值,建立品牌,行銷全球。
2. 致力永續發展:以「質」的提升取代「量」的擴增;追求以改善生活品質與環境品質為目標的「永續發展」,取代以提高生活水準為目標,卻犧牲環境品質的經濟成長。
(1)發展綠色環保產業(如生態旅遊業)
(2)發展綠色再生能源產業(21世紀的主流產業)
(3)發展知識密集產業(高附加價值)
(4)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具本土特色)
(二)放眼世界、布局全球:加強與技術先進國家之經貿關係與技術合作。
1. 積極落實與美、日、歐等先進國家及越南、印度、印尼等鄰近國家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善用加入WTO後之商機與機會,加強與美、日、歐等技術先進國家之企業策略聯盟或技術合作、或自其引進先進技術。
2. 積極與亞太各國包括日本、南韓、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印尼、越南等,共同研商亞太經濟穩定發展策略。
(三)小心中國、領先中國:保持技術領先中國,降低對中國的依賴。
1. 不斷提高技術水準,促進產業升級,以保持領先中國的優勢,而擺脫中國的威脅。
2. 進行下列觀念革新的心理建設
(1)改正「政經分離」與「依賴中國發展台灣經濟」的危險觀念;重建「深耕台灣布局全球」的思維。
(2)打破「中國化」等於「全球化」的迷思;改正追求「全球化」必須對中國全面開放的錯誤觀念。
(3)改正中國為「世界市場」的錯誤觀念;正確了解中國非市場經濟、非法治及獨裁統治的本質。
(4)赴中國投資及與中國經貿交流,應以國家社會整體利害為評估之考量,不應以個別企業之利益為考量。
3. 對中國投資及開放中資來台必須審慎規範,積極管理
(1)對於台商申請赴中國投資的重大投資案,應提出對台灣總體經濟與國家安全的衝擊評估報告,以為審核之依據;對於違規者則應予嚴懲。
(2)基於利益迴避原則及防範中國「以商圍政」策略,應推動對中國投資陽光法案及中國投資資訊透明化。
(3)定期公布中國磁吸效果對於國內失業、稅收及所得分配不均的影響,並提出有效的因應對策。
(4)對開放中資來台投資必須嚴謹規範,並確實管理,避免危害台灣經濟安全與國家安全。
五、結語
台灣經濟在馬政府主政下已經得了無能癌症,吾人所開出的治療處方如能落實,或許假以時日尚能改變台灣經濟體質,扭轉台灣經濟發展的頹勢。但是台灣經濟癌症乃是馬英九一手造成的,在馬英九主政下,對吾人所提出的處方向來都視若無睹、置若罔聞。連任後的馬政府仍然執迷不悟,甚至更加倒行逆施,把台灣經濟逼上垂死之路。若讓馬政府繼續如此惡搞下去,台灣經濟必死無疑。因此,要扭轉台灣經濟發展的頹勢,挽救台灣經濟的唯一活路,乃是早日政黨再輪替,不能再苦等四年。那麼,明年就應先全面罷免支持ECFA、支持油電雙漲及支持復徵證所稅的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讓該黨在國會不過半,進而罷免馬英九。否則,台灣經濟終必淪為中國經濟的附庸,隨中國崩潰或中國經濟硬著陸而衰竭。然而,這些作為辦得到嗎?能寄望現在的在野黨有此能耐嗎?我們且拭目以待!


六、參考文獻
王塗發(2012.08),「台灣經濟頹勢能否扭轉?」,發表於「如何扭轉台灣經濟頹勢?」座談會,台灣教授協會主辦,2011年8月19日。
王塗發(2011.10),「深化台灣與中國經貿關係對台灣的影響」,發表於「台灣地位與中華民國體制」研討會,台灣教授協會主辦,2011年10月22、23日。
王塗發(2009.08),「中資來台對台灣經濟命脈之威脅」,發表於「中資風暴—開放中資來台:引狼入室?」座談會,群策會主辦,2009年8月29日。(收錄於《ECFA的政經災難》群策會輯,2009年12月初版,第184-192頁。)
吳榮義(2012.09),「台灣的中國政策與亞太區域和平」,發表於「中國崛起與亞太區域安全」國際研討會,台灣安保協會-日本李登輝之友會主辦,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2012年9月21日。


本文將發表於「從當代問題探討台灣主體性的建立」學術研討會
台灣教授協會主辦,台北市
2012年10月20、21日

電價上漲是為了「節能減碳」嗎?

自今年4月2日以來,油價又大幅調漲,目前已創歷史新高紀錄,電價也在6月10日第一波大幅調漲40%,接下來12月還有第二波調漲40%。油電雙漲導致百物齊漲,七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達2.46%,為近四年新高,八月更飆達3.42%,續創新高。八月「痛苦指數」(CPI年增率加上失業率)飆至7.8%,創兩年半來新高,比2000~2007年平均為5%高出56%,人民痛苦不堪!但馬政府卻為油電雙飆漲硬抝說,是為了「油電價格合理化」,是要促進「節能減碳」!
電價上漲比油價上漲的影響層面更廣,對經濟民生造成的衝擊更大。現在就針對電價問題來談。馬政府說,我國的能源99%以上仰賴進口,但我們的電價卻比大多數亞洲鄰近國家便宜,造成太多用電的浪費,很不合理,所以要調漲電價才合理,才能促進「節能減碳」。事實真是如此嗎?雖然台電聲稱,最近三來電價都沒漲過,但根據台電公司的統計年報資料,台電每度電的平均售價,已自2006年的2.1046元調高到2009年的2.607元,2011年為2.6001元,五年間漲幅超過23.5%。如以匯率30:1來換算,2011年每度電平均售價折合8.67美分,已比南韓的7.99美分、泰國8.49美分、印尼6.45美分及中國的8.44美分電價都來得高。這表示,馬政府說我們的電價比大多數亞洲鄰近國家便宜,根本就是天大的謊言。那麼,說電價調漲是為了讓電價合理化,是要促進「節能減碳」,當然也是一派胡言。
其實,大家都很清楚,電價大幅調漲真正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彌補台電連年虧損的大黑洞,但馬政府卻硬是要假「改革」之名,說是為了要促進「節能減碳」。其實,真要「改革」,就應先設法找出造成台電公司連年虧損的癥結,然後才能對症下藥、革除弊端。靠大漲電價來彌補連年虧損的大黑洞,而不思檢討改進台電經營績效不彰的弊端,根本就是「反改革」。
依台電公司年報的資料,台電自2006年由盈轉虧(2億元)後,就連年虧損,至2011年底累積虧損高達1,179億元。造成台電虧損的因素很多,而其中最主要的應是過度浪費的投資、發電效率欠佳、以及工程計畫與採購的弊端。而過去台電一直規劃維持偏高的備用容量率,則是造成過度投資的主因。台電在長期電源開發規劃之備用容量率目標一直定在20%以上,到2006年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才指示調降為16%。但16%的備用容量率目標仍是偏高,仍然造成過度投資的浪費。
依台電的定義,所謂備用容量是指系統裝置容量扣除電廠自用電量後最大出力,高出系統小時尖峰負載(指一年中某一天某一小時,例如7月20日12:00~13:00,用電量最高峰)的可發電量;而備用容量率則是指備用容量占系統小時尖峰負載的百分比。這些備用發電容量,是為了因應萬一電力系統中某些機組發生意外事故(非計畫性停機),致無法發電時,或短期負載突增時,作為備胎之用。如以台灣電力系統中3個最大的獨立機組的裝置容量占全系統的比重(不到9%)作為「合理備用容量率」(假設一部機組發生意外而出狀況的機率為萬分之一,則3部機組同時出狀況的機率為兆分之一,趨近於零),則10%的備用容量率已是綽綽有餘,超過10%將造成電力投資的資源浪費。尤其是投資於大型電廠(如核能電廠與燃煤電廠)的浪費更大。
今年(2012)4月日本電力系統協議會(ESCJ: Electric Power System Council of Japan)估算出,日本九大電力公司必要備用容量率為8~10%。其考量因素為偶發的供電能力與負需求變動7%左右(包括(1)發電機組非計畫性停機,(2)枯水,(3)短期負載突升,此三項因素按失載率(LOLP: Loss of Load Probability)每月缺電0.3天計算而得),以及持續負載變動(景氣循環變動,負載增加與基期值產生偏差)1~3%。日本的必要備用容量率8~10%,與吾人所主張的「合理備用容量率」不超過10%,實乃不謀而合。
依台電的資料,2009與2010年備用容量率分別為28.1%與23.4%。2011年備用容量率稍降為20.6%,但仍超過16%甚多;而電力系統的容量因數(平均負載占裝置容量的比率;相當於平均產能利用率)為59.28%,表示去年一年平均閒置可發電電力占裝置容量的比率為40.72%。這充分顯示,台電浪費的投資太多。核四廠兩部機組的裝置容量2.7GW(十億瓦)若加入商轉,將使電力系統提高約6%的供電能力,使原已處於大量供過於求的電力徒增備用容量率而已。核四計畫顯然是一項浪費的投資!台電曾表示,增加一個百分點的備用容量率,就要增加一百億元的負擔。這其實是相當保守的估計。如以核四廠的建廠預算超過三千億元,增加系統供電能力約6%來計算,每增加一個百分點的備用容量率,就要增加超過五百億元的建廠費用之負擔。規劃的「合理備用容量率」目標值,若由16%調降為8~10%,則至少可節省浪費的投資四千億元以上。
台電因為過度投資的浪費太多,目前負債已超過1.3兆元(核四計畫就貢獻了約0.3兆元),每年光利息負擔,再加上浪費投資的折舊,恐怕就要好幾百億元。產能利用率又偏低(不到六成),要不連年虧損也難!而這個偏高備用容量率的病灶若不改,其他假改革的口號是永遠也彌補不了台電虧損的黑洞。因為過度浪費的投資又會引來工程與採購弊端(如核四廠的諸多弊案與購煤、購電的問題),虧損黑洞勢必越來越大。
另外,根據徐光蓉教授的研究,台電燃煤與燃氣發電效率都差。在燃煤發電部分,每發一度電所消耗的煤用量愈來愈多,2011年比1995年多用了17.85%;與民間業者相比,2011年每度電多用了11.3%的煤。在燃氣發電部分,每發一度電所消耗的天然氣用量,在2010與2011年,台電比民間業者分別高出9.33%與9.77%。根據2012年台電公司的預算資料,燃煤與燃氣各編列841億元與1588億元;台電的發電效率若能達到民間業者的水準,則每度電可節省約10%的燃料費,每年即可節省約243億元。
以上這些弊端如能大刀闊斧的改革,很快就能讓台電轉虧為盈,根本不必靠漲電價來彌補虧損的大黑洞;也不致於造成「痛苦指數」大幅飆高,民不聊生。



2012年9月17日完稿

台灣實現非核家園之道

一、「非核家園」目標是朝野的共識
基本上,台灣並沒有發展核電的條件。核能發電是不安全、不永續、不經濟的能源。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島核災已充分曝露出核能發電的不安全性,也徹底粉碎了「人定勝天」的神話。《華爾街日報》於2011年3月21日報導指出,全球有14座核電廠位處高活動斷層地震帶,台灣四個核電廠都名列其中;其中更有15個反應爐同時面臨地震和海嘯的雙重風險,而台灣核一及核二廠四個反應爐又全都上榜。
然而,台灣核一廠的耐震係數設計僅為0.3G(重力加速度),是日本福島核電廠0.6G的一半,核二、三廠也僅0.4G。台灣、日本及美國加州都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上,加州的核電廠至少都達0.6G以上的耐震設計,可耐七級震度。加州DIABLO核電廠耐震係數甚至高達0.75G。相較之下,台灣對核安的重視程度,實令人感到汗顏!台灣核電不安全的疑慮,更令人寢食難安!
至於核四廠,不僅離「枋腳斷層」不到2公里,在其半徑80公里海域內,更有70多座海底火山,其中11座是活火山,但其耐震係數設計亦僅為0.4G。而且核四計畫自1996年10月將「統包」改為「非統包」後,就弊端叢生。台電於2006年2月說明核四計畫落後的七大原因時就指出,「統包」改為「非統包」後,邊設計、邊採購、邊施工互為牽連糾葛,且設計變更及設計衝突多。台電違法擅自變更與安全有關設計700多項,經移送監察院調查。近年來重大工安意外又頻傳,甚至核島區的工程也傳出偷工減料情事。再加上核四廠尚未完工已遭雨水(2008年9月13日辛樂克颱風雨)淹沒。這樣的「拼裝又泡水」核電廠,遠比核一、核二、核三廠的核安問題更令人擔憂!
曾任職於美國奇異、西屋、貝泰等國際知名核能公司,從事核電廠安全分析,具有十年以上核能試運轉測試及啟動測試實務經驗的核安專家林宗堯先生,於去年(2011)七月間撰寫「核四論」,上書總統與行政院長,建議核四應緩建。「核四論」指出核四10大結構性問題。其中特別指出,核四儀控系統的訊號點近四萬個,龐大複雜,舉世罕見,儀控系統就像是核電廠的神經系統,準確性及穩定性攸關安全至鉅,但是核四卻分由三個不同廠商各自分包,其介面衝突,準確性及穩定性都難以預料,成為核四安全最大隱憂。林宗堯並即於八月間辭去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委員之職,九月間又有多位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委員跟進請辭。在馬政府執意堅持要維持讓核四營運商轉的能源政策下,深知核四內情的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委員紛紛請辭,不願為核四的安全背書,正足以反映核四廠的核安問題比老舊的核一、核二、核三廠還更令人不放心!
而萬年難解的核廢料問題則反映出核電的不永續性。台灣地狹人稠、地質脆弱(地震帶上)、氣候潮濕,要找到適當的低放射性廢料的最終處置場就已非常困難,更何況是放射性半衰期為24,000年,監測期長達數十萬年的高放射性核廢料之最終處置場!再加上核電為大型電廠,一座核電廠的完成就大幅提高台灣的電力備用容量率,造成電力大幅度供過於求,而完全扼殺了再生能源小型分散式發電系統的發展空間。因此,核電在台灣更顯不永續性。
至於核電的不經濟,可從核四計畫來推敲。根據原核四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資料來推估,未來核四發電的內部成本,以2011年的價格計算,每度至少達9元以上。(詳見拙文「台灣核電成本有多高?」)若考量核電對海洋生態與文化古蹟的衝擊、造成社會不安與對立的代價、核災可能造成的損害與犧牲…等社會外部成本,則這些外部成本更是難以估計的天文數字。
既然核能發電是不安全、不永續、又不經濟的能源,而且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又是朝野的共識,早已明定於2002年12月完成立法的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中,我們認為台灣應早日告別核電,達成建構「非核家園」的目標。
二、實現「非核家園」之道
那麼,台灣如何能早日告別核電呢?我們主張:
(一)首先,核四廠不可填裝燃料、不可商轉,但可將其作為核能發電展示館。核四廠的核安風險遠高於既有核電廠,若任其運轉40年,台灣的「非核家園」願景將遙遙無期。因此,若想早日告別核電,當然不應讓核四商轉。
(二)其次,既有核電廠不僅不可延役,更應提早除役。核電廠在運轉超過25年後,其機件、管線等疲乏老舊、銹蝕問題,將會造成較高的核安風險,故一般在進行核電計畫的可行性研究評估時,都以假設運轉25年來評估(「核四計畫可行性研究評估報告」亦是如此);而美國19部已停機及除役的核能機組之平均運轉時間僅17年(遠少於25年),就是因為其機件、管線等疲乏老舊、銹蝕問題超出當初建廠設計時之預期,導致核安風險升高,故提早除役。但台灣既有核電廠的營運執照卻長達40年;而核一、核二、核三廠都已運轉超過25年,全都進入核安高風險階段,在電力充裕、無不足之虞的情況下,自應提早除役。
日本福島核災如能給台灣帶來一點警惕,實應立即將既有三座老舊核電廠停機,邀請國際核安專家團隊前來徹底安檢;通過安檢才准運轉,若通不過安檢,則應即予除役。就以核二廠錨定螺栓斷裂事故來看,運轉已31年的核二廠實已全面疲勞老化,核安風險非常高。曾經參與核一、核二建廠的台電退休技術人員李桂林就指出,萬一斷裂造成反應爐位移、冷卻水管路斷裂,就有可能發生最嚴重的核子災變。像這麼高核安風險的核電廠早就該除役了,怎麼可以讓其繼續運轉下去!
(三)合理電力「備用容量率」之規劃目標應降至8~10%。備用容量率太低,停電的機率就增加;反之,備用容量率太高,發生停電的機率就減少,但設備投資又會過多、太浪費。早年台電規劃的合理電力「備用容量率」是在20~25%,直到民進黨執政,謝長廷任行政院長時(2006年),才指示將其調降為16%。但即使是16%,仍屬偏高。因此,一提到核四不商轉、既有核電廠提早除役,台電及政府的官僚就馬上會跳出來反對,並以會缺電及電價會高漲來威脅、恐嚇國人。例如,在2011年3月25日,台電公司出席立法院國民黨團記者會時就表示,去年(2010)全台發電機組(含民營電廠)的「備用容量率」為23.4%,預估今年(2011)全年度降至22.2%,若扣掉核一、二、三廠後,「備用容量率」僅剩7.4%,低於能源局國家能源政策所要求最低安全臨界值的16%。且台電估算,2012年的「備用容量率」僅剩3%,2013年更為負2.2%,恐有限電危機。
另外,經濟部則以預測2011~2018年平均經濟成長率5%,電力成長需求彈性係數0.75:1,估算至2025年,每年電力成長約3.75%。依此情境估計,倘若沒有核四,2014年備用容量率僅4.5%,有核四8.5%,2015年沒有核四將降至2%多,全台各地有斷電危機,一年中至少100天會斷電,以北部地區缺最大,限電危機升高。看看這是多大的恐嚇口氣,「一年中至少100天會斷電」!!
「缺電、限電危機」說,乃是台電二、三十年來為了興建核四廠一貫採取的威脅、恐嚇伎倆。台電與經濟部一向都先高估未來的經濟成長率,並堅持必須維持偏高的電力備用容量率,藉以高估未來的電力需求,然後推論說「若不建核四廠,就會有缺電、限電的危機。」並強調沒有可行的替代方案。當年要建核四時的這些論調早已被事實推翻了,如今竟然還是拿同樣的論調來威脅、恐嚇國人,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依原計畫,核四應於2000年完工商轉,但如今建了二十多年尚未完工,而這二十多年來台灣並沒有如台電與經濟部所預告的發生大缺電的危機;即使在1990至1996年間,台灣的電力備用容量率僅維持在4.2%至7.4%之間,就算偶爾發生停電,但並沒有真正發生大斷電的危機,偶爾一、二天的停電損失,也遠小於浪費投資的大損失。而且該期間的平均經濟成長率(6.94%)比2000年以後備用容量率維持在12%以上的10年間之平均經濟成長率(3.42%)還高很多(一倍多)。
從台灣長期經濟發展角度來看,台灣的經濟成長率不斷下降,1970~1979年間平均成長率高達10.2%,1980~1989年間為8.1%,1990~1999年間降為6.5%,2000~2009年間再降到3.4%(2000~2010年間為4.1%)。如今,為了捍衛核四商轉,經濟部竟大膽以2011~2018年平均經濟成長率5%(大幅高估),來推估未來電力成長需求至2025年,每年電力成長約3.75%!這種完全悖離現實的推論,實無任何可信度可言。
事實上,依能源局的資料,台灣在2009年的電力備用容量率高達28.1%,而核能發電的裝置容量僅占10.7%;這表示即使把三座既有核電廠全部關閉,還有17.4%的備用容量率,台灣並無缺電的問題。就算如台電公司所表示,預估今年(2011)全年度「備用容量率」降至22.2%,若扣掉核一、二、三廠後,「備用容量率」也還有11.5%,而不是台電所說的僅剩7.4%。
依台電的定義,所謂備用容量是指系統裝置容量扣除電廠自用電量後最大出力,高出系統小時尖峰負載(指一年中某一天某一小時,例如7月20日12:00~13:00,用電量最高峰)的可發電量;而備用容量率則是指備用容量占系統小時尖峰負載的百分比。這些備用發電容量,是為了因應萬一電力系統中某些機組發生意外事故(非計畫性停機),致無法發電時,或短期負載突增時,作為備胎之用。如以台灣電力系統中3個最大的獨立機組的裝置容量占全系統的比重(不到9%)作為「合理備用容量率」(假設一部機組發生意外而出狀況的機率為萬分之一,則3部機組同時出狀況的機率為兆分之一,趨近於零),則10%的備用容量率已是綽綽有餘,超過10%將造成電力投資的資源浪費。尤其是投資於大型電廠(如核能電廠與燃煤電廠)的浪費更大。
今年(2012)4月日本電力系統協議會(ESCJ: Electric Power System Council of Japan)估算出,日本九大電力公司必要備用容量率為8~10%。其考量因素為偶發的供電能力與負需求變動7%左右(包括(1)發電機組非計畫性停機,(2)枯水,(3)短期負載突升,此三項因素按失載率(LOLP: Loss of Load Probability)每月缺電0.3天計算而得),以及持續負載變動(景氣循環變動,負載增加與基期值產生偏差)1~3%。日本的必要備用容量率8~10%,與吾人所主張的「合理備用容量率」不超過10%,實乃不謀而合。
依台電的資料,2011年備用容量率為20.6%,電力系統的容量因數(平均負載占裝置容量的比率;相當於平均產能利用率)為59.28%,表示去年一年平均閒置可發電電力占裝置容量的比率為40.72%。這充分顯示,台電浪費的投資太多。核四廠兩部機組的裝置容量2.7GW(十億瓦)若加入商轉,將使電力系統提高約6%的供電能力,使原已處於大量供過於求的電力徒增備用容量率而已。核四計畫顯然是一項浪費的投資!台電曾表示,增加一個百分點的備用容量率,就要增加一百億元的負擔。這是非常保守的估計。如以核四廠的建廠預算超過三千億元,增加系統供電能力約6%來計算,每增加一個百分點的備用容量率,就要增加超過五百億元的負擔(這還只是建廠費用而已)。規劃的「合理備用容量率」,若由16~20%調整為8~10%,則至少可節省浪費的投資四千億元以上,也有利於早日實現「非核家園」的目標,因為即使核四廠不填裝燃料、不商轉,核一、二、三廠提早除役,我們實際的「備用容量率」還是高於此項規劃值。
(四)建構全台智慧型電網及電錶,加強電力需求面負載管理。長期而言,在無核電的情況下,電力需求面的管理、節約用電、縮減離尖峰負載差距等「節流」措施相當重要。政府應責成台電,以先進資訊、通訊與電力電子技術建構全台智慧型電網,並全面換裝智慧型電錶,創造一個優質、高效率、服務導向及環保之電力網路,提高電能使用效率。並應配合智慧型電網及電錶之建置,檢討修正時間電價制度,降低用戶簽約門檻,使其普及於一般民生用戶,增加可停電力方案,擴大離尖峰價格差距,以縮減離尖峰負載差距,改善負載管理。智慧型電網及電錶之建置,不但可以改善負載管理,也有助於小型分散式電力系統之發展,減少集中式大型電力系統長程輸電之電力耗損。此外,透過配合智慧型電網及電錶之建置,亦可建立綠色電力市場,推動綠色電價制度,促進綠色再生能源產業發展。
(五)取消對能源密集產業的用電優惠,以降低電力需求。過去為了促進工業發展,政府對工業的獎勵,大都包含給予水、電的優惠。結果,長期以來消費能源及用電最多的部門就是工業部門(約占五成),尤其是高耗能的能源密集產業(包括石化、鋼鐵、水泥、造紙等),導致歷年來台灣的電力需求隨著經濟成長而不斷增加,兩者幾乎是亦步亦趨。因此,要有效的節約用電、降低電力需求,就必須取消對能源密集產業的用電優惠措施。
(六)積極推動電力事業自由化,建立有效率的電力市場。電力事業自由化,一來可以讓市場價格機能充分發揮,而達到提高電能使用效率的目的;二來可以提供足夠的電能投資機會(因為沒有進入障礙),促進電力生產來源多元化,而使電力供應獲得較高的安全保障。在自由化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強調掃除特權的重要性。特權乃是落實自由化的最大障礙;只要特權不排除,自由化便無法落實。因此,必須先廢除對台電的特權保障。而輸配電系統則應與發電、售電業分離,以消除一家綜合電業特權獨占所造成的無效率。輸配電系統屬自然獨占、大水力屬國家資源,此兩者皆可保留國營型態,由台電經營。而既有核電廠將屆除役及面臨後續除役問題,不可能有民間企業願意接手,自然也保留由台電繼續經營。其他的電廠則應完全釋出,由民間企業接手經營。
(七)積極開發再生能源,提高電力供應安全保障。再生能源(包含風力、太陽能、生質能、地熱、海洋能等)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非耗竭性能源,是真正本土的自產資源,可提供長期符合環保要求的永續發展所需之能源。它不但可提高能源自主性,促進能源多元化,而增強能源(含電力)的安全保障(energy security),並可創造無數的投資機會與就業機會,且可有效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及降低環境污染程度。而台灣的再生能源又蘊藏非常豐富,無論風力、太陽能、生質能、地熱或是海洋能,都具有雄厚的開發潛能;尤其地熱完全不受天候條件的影響,供電穩定性非常高,而太陽能則是在夏季尖峰用電期間最來電,發揮的邊際效益最高。若能充分開發利用,不但可提高我國能源供應的獨立自主性與能源的安全保障,進而增強經濟安全與國家安全,也可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足以壯大台灣。
根據英華威公司的評估,台灣的風資源,光平地就足夠設立約3,000MW(大於核四廠的裝置容量2,700MW),而全島的風資源則足夠設置至少5,000MW。台灣發展太陽能發電的條件與潛力遠優於高緯度的德國與日本(目前發展太陽能發電最積極的國家),且七、八月高峰用電期間正是台灣太陽能發電可以發揮最大效率的時候。目前台灣太陽能電池產能已超過10GW(一百億瓦),全球排名第二,但99.9%以上都輸出國外,自己卻用不到0.1%。另據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系教授宋聖榮,引述國科會在2008年所推動能源型國家科技計畫報告書,估計台灣地熱的發電容量可達7,100MW,相當於2.6座核四廠的發電容量。此外,台灣東海岸的黑潮,發電潛能也非常可觀。台灣的再生能源十分充裕,若能積極開發利用,要在2020年之前使其占發電系統比重達20%以上(還遠低於德國2020年的30%目標)並不難,是政府要不要做,以及有無決心與毅力的問題。
不過,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卻還面臨著不少的障礙,包括技術性障礙、經濟性障礙與制度性障礙。尤其是制度性障礙在台灣更嚴重。制度性障礙是指決策者、金融機構、能源設備供應商、以及能源使用者對於再生能源普遍缺乏正確的認知,致不利於再生能源的發展。在台灣,土地取得的困難,決策者的無知或錯誤的認知,以及政府各機關之間的觀念溝通協調不易,也都是發展再生能源的大障礙。經濟性障礙乃是指其生產成本相對較高。再加上傳統的火力發電及核能發電又受到相當多直接與間接的補貼,且其環境外部成本又未能內部化反映在其價格上,致使再生能源很難與這些傳統的能源在市場上公平競爭。
為了積極開發再生能源,有必要採取下列再生能源發展策略:
1.排除障礙:決策者應先清楚認知,發展再生能源是本世紀的國際潮流,也是壯大台灣的必要政策。其次,政府應積極協助業者排除前述發展再生能源之各項障礙,並取消對傳統能源的各種補貼。同時,對傳統的火力發電及核能發電課徵能源稅,將其環境外部成本內部化,使再生能源得以與這些傳統的能源在市場上公平競爭。
2.立法獎勵:「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是獎勵發展再生能源的法源基礎,但目前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仍存在諸多問題,包括收購價格的制定方式、由綜合電業者(台電公司)收購電力的程序、基金收取方式、繳交基金之費用得附加於其售電價格上完全轉嫁給消費者…等。因此,「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必須修訂,而且相關子法也應儘快完成制定。
3.創造市場:政府應積極推動再生能源「202020計畫」,在2020年之前完成20萬太陽能屋頂計畫(裝置容量約600~800MWp) 與20億瓦(2,000MW)風力發電計畫,並達成綠色再生能源發電占總發電量的20%以上之目標。
三、結語
以上我們的具體主張若能夠落實,台灣在幾年內很快就可告別核電,非核家園夢想就可成真。在2020年之前,台灣將有20萬戶以上屋頂裝設太陽能光電及20億瓦以上風力發電裝置容量,綠色再生能源發電將可占總發電量的20%以上。屆時台灣將是一個環境優美、安和樂利、永續發展的和諧社會;而居住在這寶島上的人民將會以身為台灣人為榮。




2012年9月2日完稿

台灣核電成本有多高?

台電公司為了繼續興建核能四廠,為了繼續推動核能發電,時常在各種場合、甚至刊登廣告誤導說,核能發電是目前所有發電形式中最便宜(最經濟)的,每度僅新台幣0.66元左右,若以再生能源取代核電,電價將大幅上漲。然而,依美國Keystone Center的估計,2007年的核能發電均化成本為每度8.3~11.1美分,以當時美元兌新台幣1: 32.443計算,折合新台幣2.693~3.601元。台灣的核能技術、設備、材料都靠國外進口,例如核二廠螺栓斷裂、核三廠反爐蒸汽管塞滲漏都得向美國求援,台電的建廠成本又比國外高出甚多,實在令人難以想像,台灣的核能發電成本怎麼可能只有美國的24.5%~18.3%? 台電怎麼如此神通廣大,可以把台灣的核能發電成本壓低到美國的四分之一以下?
一般在比較各種不同發電方式的單位成本,是計算各種不同發電廠從規劃、建廠、營運到除役(即從搖籃到墳墓)所支出的總成本(按某一年的價格計算),除以電廠在經濟壽命期間運轉所產生的總發電量,即為各種發電廠每度電的經濟成本。Keystone Center所估計的就是這種「經濟成本」。在核能四廠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比較各種發電方式的單位成本所採用的也是這種「經濟成本」。但是台電一再宣稱的核能發電成本每度僅新台幣0.66元左右,卻是台電每年自己編製的核電「會計成本」,與上述「經濟成本」截然不同。
「會計成本」深受電廠每年實際發電量及電廠折舊年限(會計上)的影響。當燃氣電廠被台電規劃為尖載機組(尖峰用電時才發電,有些可能只在六至九月,甚至僅七、八月才發電),如果年發電量不到基載機組的核電廠的1/2(或1/3)時,燃氣發電的會計成本就會被高估一(或二)倍以上;相反的,被規劃為基載機組的核電廠之核能發電的「會計成本」則會被低估三成以上(因計算分母的發電量比原規劃的發電量大增)。而會計上的折舊年限若少於二十年,則核一、二、三廠都已不再攤提折舊費用(即已不計建廠成本),又使核能發電的「會計成本」再低估至少七成。如此,台電自編的核電「會計成本」,當然就會降到其「經濟成本」的21%以下。
其實,根據原核四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資料,當時估計的核電成本(經濟成本)為2.703元/度(原規劃2000年完工的價格),其中固定費用為1.908元/度。現在建廠成本由原預算1,697億元提高到3,300億元以上,將使固定成本提高為3.71元/度以上。因此,如果以核四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資料來推算,核四廠每度電的成本將至少為4.51元(2000年的價格),以躉售物價指數(2011年為2000年的1.293倍)來換算,2011年的核四廠之發電成本至少為5.83元/度,是台電自編「會計成本」的8.83倍!這樣的發電成本不僅高於火力發電成本,也高於再生能源中陸上風力發電及生質能發電成本。而這個發電成本還低估運轉維護費(每度僅0.202元,還不到燃煤發電每度0.439元的一半)、除役成本與核廢料處理費用。若依經濟部所言,三座核電廠除役至少要花費三仟億元,遠高於當年三座核能電廠的建廠費用(核一、二、三廠分別為296.2億元、610.72億元、903.21億元),則未來核四發電的每度成本至少還要再提高4元,而達9元/度以上。
而這些估計只是核能發電本身的內部成本,若考慮核四廠商轉後將有其他電廠淪為備載機組,則核四廠的「經濟成本」將更高。若再進一步考慮到核四廠的興建只是徒增備用容量率而已,對於滿足電力需求的貢獻幾乎等於零,也就是沒有增加電力供給的經濟效益,則其「經濟成本」將是無窮大(因分母經濟效益趨近於零)。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的統計資料,台灣在2009與2010年的電力備用容量率高達28.1%與23.4%。若依台電的定義,這是系統淨尖峰能力比系統尖峰負載高出的可發電電力占系統尖峰負載的比率,則在離峰用電(約為尖峰用電的七成)期間可能會有超過七成以上([1.234/0.7]x100%-1=76.3%)的閒置可發電電力!再依台電的資料,去年(2011)備用容量率仍超過20%,電力系統的容量因數(平均負載占平均裝置容量的比率;相當於平均產能利用率)為59.28%,表示去年一年平均閒置可發電電力占平均裝置容量的比率為40.72%。這些證據充分顯示,近年來台灣的電力市場是處於大量供過於求的狀態。核四廠兩部機組的裝置容量2.7GW(十億瓦)若加入商轉,將使電力系統提高約6%的供電能力,使原已處於大量供過於求的電力市場徒增備用容量率而已。核四計畫顯然是一項浪費的投資!其實,如以台灣現有三部最大發電機組的發電量占全系統發電量的比重(低於9%)作為合理備用容量率,則超過10%以上的電力備用容量率的電力投資,都是浪費的投資。
目前台電負債超過一兆三千億元,包含核四計畫已支出近三千億元,每年光浪費投資的折舊與利息負擔就要好幾百億元。這是造成台電近年來連年虧損的最主要原因,也是台電最近大幅調漲電價的主因。而這部分的核電成本,台電向來是不認帳的。
上述核能發電成本尚不包括核電對海洋生態與文化古蹟的衝擊、造成社會不安與對立的代價、核災可能造成的損害與犧牲…等社會外部成本。這些外部成本更是難以估計的天文數字。
2011年3月11日的日本福島核災,與1986年4月26日烏克蘭車諾堡核災同級,為核災事故最高級(七級),對日本造成有史以來最慘重的災害。據報導,福島核一廠附近海域驗出輻射碘131含量超過標準的數千倍;東京等九都縣(有些距福島200公里以上)的自來水也受到污染(檢測到放射性碘)。在福島核電廠半徑二十公里內的疏散區,有超過七萬民眾因核災受害;二十到三十公里範圍內,則有十三萬六千多人必須自主避難。根據日本政府的初步估算,東京電力公司福島核一廠的核災賠償金額約在六兆到二十兆日圓(約合台幣2.17兆到7.23兆元)之間。這筆賠償金將由東電和其他八家電力公司共同負擔,依責任比例分配,東電負擔的賠償金額約在三兆到十兆日圓之間,賠償年限將持續八至二十五年。
《華爾街日報》於2011年3月21日報導指出,全球有14座核電廠位處高活動斷層地震帶,台灣四個核電廠都名列其中;有15個反應爐同時面臨地震和海嘯的雙重風險,台灣核一及核二廠四個反應爐全都上榜。而核四廠則位處「枋腳斷層」地震帶,又鄰近11座海底活火山的潛在海嘯威脅。另根據2011年4月份「自然」(Nature)期刊的報導,全球211座現役核電廠中,有6座在半徑30公里內人口超過三百萬人,其中台灣佔了兩座,台電核一、核二廠半徑30公里範圍內,人口超過五百萬人。事實上,台灣北部三座核電廠(核一、核二與核四)半徑30公里範圍內,人口高達六、七百萬,是福島核電廠半徑30公里範圍內人口的30多倍。更是全球唯一首都如此鄰近核電廠的國家。若發生類似核災,如何疏散?若擴及美國撤僑標準的半徑80公里範圍,涵蓋了整個北台灣,更加無法疏散!
如以1986年烏克蘭車諾堡最嚴重核災事故造成方圓三十公里永久淪為廢墟,以及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對日本造成有史以來最慘重的災害,搬到台灣來的話,不僅對飲用水、農漁業、經濟發展、海洋生態、生命健康的影響之大難以估計,台灣恐有滅國之虞。這樣的損害將遠甚於福島核災對日本造成的損害!這樣的代價,台灣承受得起嗎?如此天文數字高的外部成本,台灣人付得起嗎?

2012年8月27日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