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馬英九締造三十年來台灣痛苦指數新高紀錄

一、前言
在2008年3月台灣總統大選時,馬英九的競選主軸是「拚經濟」。他以「六三三」空頭支票、股市上萬點(甚至兩萬點)誘人口號、以及「我們準備好了」、「馬上就會好」等大量迷魂廣告,擄獲765萬多張選票,而成功為中國國民黨奪回政權。如今馬英九執政已近三年,台灣的經濟成就是否真如其競選時所描繪的美景?這是值得深入探究的課題。
馬英九在農曆年初一(2月3日)到台中清水紫雲巖上香致詞時,很得意的說,去年經濟成長率達10.47%,是23年來最高,主計處預估今年會有5%的經濟成長率。他還用台語詢問民眾「有爽嗎?」馬先生顯然對他主政下的經濟發展成果「自我感覺超良好的」,簡直就爽斃了,完全忘了他的「六三三」支票大跳票的施政無能症!馬政府究竟有多大「拚經濟」的能耐,且讓我們好好地檢視一番。
二、「六三三」大跳票
馬英九的「六三三」政見,是指要讓台灣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達6%、失業率低於3%、每人國民所得達3萬美元。去年經濟成長率雖達10.47%,但這裡面有一部分是因為前一年比較基期值較低所致(因2009年創下經濟表現最差的負成長紀錄(-1.93%),國內生產毛額(GDP)比2008年還低),故人民感受不到景氣好轉的氣息。事實上,馬政府執政後,如依季來計算,自2008年第三季至2010年第四季,平均經濟成長率只有2.62%,還曾創下連五季(2008年第三季至2009年第三季)負成長的紀錄。換句話說,如與馬政府上任時2008年第二季的GDP相比,2010年第四季的GDP只高出2.62%而已。即使今年會有5%的經濟成長率,則三年平均也只有4.5%,仍與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達6%的目標相差甚遠。
在失業率方面,馬政府上台後失業率就節節升高。2008年6月的失業率為3.95%,7月突破4%,12月突破5%,2009年7月突破6%,達6.07%,8月更飆高到6.13%,創台灣史上最高紀錄,之後才逐漸下降;2009年平均失業率達5.85%,亦創下史上最高紀錄。去年失業率雖緩步下降,但仍處於相對高檔,平均失業率5.21%,是史上次高。若按教育程度別觀察,則以大學及以上程度者失業率5.62%為最高,其次為高中(職)程度者5.58%;若按年齡層觀察,則以15至24歲年齡者失業率13.09%為最高。這顯示,剛踏出校門的青年畢業生找不到工作的情況相當嚴重。若加計想工作而未找工作者(有些人因長期找不到工作而退出勞動市場)的廣義失業率,則2009年高達7.35%,史上最高,2010年雖有下降,但仍高達6.57%。在政府大量聘僱臨時工及補助企業聘用員工,以美化失業率的努力下,去年12月失業率雖降至4.67%,但仍是亞洲四小龍最高(香港4.0%、南韓3.6%、新加坡2.1%)。很顯然的,失業率要降到3%以下的空頭支票,是無法兌現的!
至於每人國民所得達3萬美元的支票,更只是給國人畫餅充飢而已。台灣在2007年底的平均每人國民所得(GNP)為17,596美元(平均每人GDP為17,154美元),而2008年第一季與第二季的經濟成長率則分別為7.55%與5.66%。因此,在民進黨政府交棒給馬政府時,台灣的平均每人國民所得已超過1萬8千美元。但自2008年第三季起,在馬政府執政下,台灣出現連續五季經濟負成長的空前紀錄,導致2009年平均每人國民所得降為16,895美元(平均每人GDP降為16, 353美元);2010年的高經濟成長率雖使得平均每人國民所得升為19,155美元(平均每人GDP升為18, 534美元),但即使今年的經濟成長率能如主計處的預測達5%,平均每人國民所得也只能達2萬美元出頭而已,距3萬美元的夢境何其遙遠!台灣自1992年平均每人國民所得突破1萬美元,達10, 856美元之後,到今年底如能突破2萬美元大關,等於是花了19年的時間才讓平均每人國民所得增加1萬美元。治國無能的馬政府,要在明年僅剩不到5個月的時間內,將台灣的平均每人國民所得由2萬美元推升到3萬美元的水準,豈非天方夜譚!
三、痛苦指數創新高
在上述「六三三」空頭支票中,我們看不到馬英九對穩定物價有何用心。在經濟學裡,失業問題與通貨膨脹問題可說是最重要的兩大經濟問題。因為這兩大問題相當棘手,也都會給一般人民帶來痛苦,所以經濟學家便把失業率加上通貨膨脹率(物價上漲率)稱為「痛苦指數」。也因為這兩大問題影響人民的生計既深且鉅,會造成所得分配的嚴重不均,貧富差距的懸殊,甚至釀成動盪不安的社會問題,所以任何一個政府都不該、也不敢加以忽視,唯獨馬政府會不在乎通膨問題。
通膨問題是導致中國國民黨被中國共產黨打敗、逐出中國的主要原因之一,故後來在台灣的中國國民黨幾乎都會聞通膨而色變,非常在意且謹慎地處理通膨問題。通膨加上失業問題,更是造成最近北非與中東「茉莉花革命」的主因。然而,在台灣的馬政府卻對通膨問題似乎沒有感覺。
首先,在2008年初國際油價飆漲,馬團隊在3月勝選後尚未上任前,就先預告油價自6月起解凍,要尊重市場機制來反映調漲,且要「一次漲足」。結果造成油商與消費者的預期心理,油商大肆囤油。而5月20日上任的劉內閣又以囤油太危險為由,於5月27日下午5時召開記者會,不顧政府誠信,宣布油價提前於28日零時開始調漲。油品不只提供市場作最終消費用,又是生產的中間投入。油價上漲必然會透過生產體系轉嫁各部門,而導致百物皆漲,最後造成「停滯膨脹」(通膨與經濟衰退同時存在,通常是由「成本推升型」的物價膨脹所致)的局面。果然,在油價解凍調漲後,當年6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即飆高達4.97%,並使2008年的「痛苦指數」升高到7.67(2000到2007年平均僅為5),創下1981年以來(第二次石油危機之後)的最高紀錄,令全國中低收入民眾苦不堪言。
最近由於北非與中東的「茉莉花革命」,導致國際油價再度飆漲,加上因氣候變遷導致全球糧荒,以及美國聯準會實施第二次量化寬鬆貨幣政策,導致國際熱錢流竄至新興經濟國家,造成各新興經濟國家通貨膨脹的極大壓力,台灣也無法倖免。因此,油價漲、糧價漲、房價漲、…物價樣樣都漲,但唯獨薪水不漲。更慘的是,馬政府還火上加油,不僅不凍漲油價,還讓健保、勞保、國民年金等跟著喊漲。勞工實質薪資停滯甚至倒退,還要面對物價上漲、房價飆高等問題,「痛苦指數」恐怕又要再度節節上升。
四、貧富差距更懸殊
馬政府不僅締造三十年來台灣痛苦指數新高紀錄,也創下台灣史上貧富差距最懸殊的紀錄。根據主計處的資料,去年1~12月平均失業人數57.7萬人,其中初次尋職者10.5萬人,非初次尋職者47.2萬人;因工作場所歇業或業務緊縮而失業者24.0萬人,占非初次尋職者的50.85%。而工作場所歇業或業務緊縮則與企業外移(主要是西進中國)有關。
企業不斷大量西進乃形成三角貿易(台灣接單、海外生產)持續攀升。經濟部在1月20日發布的統計資料顯示,去年我國國內接單,但在海外生產(絕大部分是在中國)的比率高達50.43%,創史上新高,也顯示即使外銷訂單金額創新高,卻有超過一半的產能是在國外營運。同一天發布的另一項投資審議委員會的統計資料也顯示,去年一整年核准赴中國投資金額高達122.3億美元,亦創史上新高,年增率更攀升達101.87%;相反的,去年僑外資來台投資金額則減少20.56%。
海外生產比重超過五成的三角貿易雖對GDP的成長有貢獻,但主要是企業主及大股東獲利,並無助於促進國內就業,反而因企業外移,而造成勞工失業及薪資倒退的困境。依主計處的資料,去年10月,製造業實質薪資為新台幣36,208元,比2009年下降了3.4%(2009年為37,477元,成長率-8.4%),比1995年的36,269元還低,等於回到15年前的水準;服務業實質薪資為38,405元,比2009年下降了8.6%(2009年為42,035元,成長率為 -2.5%),比1992年的39,031元還低,等於回到18年前的水準(見附圖1)。
如此經濟發展的結果,自然會造成所得分配不均的惡化與貧富差距的擴大。依主計處的資料,2009年政府移轉收支前五等分位所得差距倍數(前五分之一最高所得組家庭的所得份額與後五分之一最低所得組家庭的所得份額的比)為8.219,創史上新高,比2007年的7.523倍高出近0.7倍。2010年勢將再創新紀錄,因為經濟成長率達10.47%,但實質薪資卻繼續負成長,企業主及大股東等高所得者獲利,而受薪階層的中低所得者卻反而受到傷害。
五、結論
馬英九主政以來,台灣的失業率與失業人數一直居高不下,而實質薪資則不升反降,痛苦指數節節上升,貧富差距不斷擴大,「六三三」空頭支票完全跳票。究其癥結之所在,乃是源自馬英九的「傾中迷思」與「財團迷思」。
馬政府的經濟施政是走「殖民經濟」路線,奉中國為宗主國,依賴中國(一中市場)來發展台灣經濟。因此,馬英九一上台就決定要與中國簽署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並於去年六月中完成簽署,於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馬政府不斷強調,簽署ECFA後,就可以吸引在中國的台商回台投資設廠,還誇稱可以吸引國際資金增加來台直接投資。不過,我們早已指出,從香港的經驗來看,這不僅不可能,而且反而會造成第二波產業西進潮(包括金融保險等服務業大量西進)。上述核准赴中國投資金額創史上新高、僑外資來台投資金額減少、高失業率、高失業人數、高痛苦指數、高所得差距倍數等數據,正印證了我們先前的推測與憂慮,也與馬政府宣稱的ECFA會增加國內投資的效果完全相反!
馬政府堅決要與中國政府簽署ECFA,不僅是「傾中迷思」,也是「財團迷思」作祟所致。當時急欲簽署ECFA,就是著眼於石化、鋼鐵、機械等大企業、財團,特別是石化財團的利益,而忽視其對勞力密集產業,特別是對中小企業的衝擊。調漲油價也是圖利特定石化財團。馬政府對財團、大企業提供獎勵與租稅減免優惠,但卻忽視相對弱勢的工農中低收入者、中小企業、中南部地區等的照顧。
因此,在馬英九主政下,台灣失業率與失業人數居高不下,痛苦指數節節上升,貧富差距不斷擴大,並不令人意外。這是765萬多台灣選民,選出一位主張「終極統一」的「中國人」來統治台灣,所付出的代價。只要多數台灣人不知覺醒,讓馬政府繼續走傾中的「殖民經濟」路線,這樣的困境就會繼續惡化下去。
(刊於《新世紀智庫論壇》第53期,2011年3月30日,第110-114頁)
附圖1 台灣製造業與服務業實質薪資及其成長率變化圖(1991~2010)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2011年4月8日 星期五

核電成本知多少?

三月十一日,日本福島核能電廠發生災變,震驚全球。災變以來,歐美各國政府紛紛宣布應對之計,以求確保核能安全,並檢討調整核能政策。即使是開發中國家,如中國也立即對既有核電廠進行全面安檢,並暫停審批新的核能項目,菲律賓也宣佈停止核能計畫。只有在台灣的恐龍政府竟連最起碼的全面檢查現有核電廠安全,都不願立即進行,還強調我國核電廠建於岩盤之上,較福島電廠地勢為高,甚至還有原能會副主委宣稱其安全有如「菩薩坐在蓮花座上」,台電更大言不慚地說,我們的核電廠比日本的安全十倍!
台灣核電安全是日本的十倍?國際級大笑話!
台灣核一廠的防震係數設計為0.3G(重力加速度),僅為日本福島核電廠0.6G的一半,核二、三、四廠也僅0.4G,憑什麼說「我們的核電廠比日本的安全十倍」?這不僅是睜眼說瞎話,更完全漠視我國核電廠建立在斷層帶上的事實:核一、核二廠位於「山腳斷層」兩邊,核三廠距「恆春斷層」僅1.5公里。至於核四廠,不僅離「枋腳斷層」不到2公里,在其半徑八十公里海域內,更有七十多座海底火山,其中11座是活火山。
而且核四廠追加經費,由原預算1,697億元提高到2,800億元以上,台電還違法擅自變更與安全有關設計7百多項,經移送監察院調查;近年來重大工安意外頻傳,甚至核島區的工程也傳出偷工減料情事。事實上,核四計畫自1996年10月將「統包」改為「非統包」後,就弊端叢生。台電於2006年2月說明核四計畫落後的七大原因時就指出,「統包」改為「非統包」後,邊設計、邊採購、邊施工互為牽連糾葛,且設計變更及設計衝突多。而且核四廠尚未完工已遭雨水(2008年9月13日辛樂克颱風雨)淹沒。這樣的「拼裝車」核電廠,如何能說「比日本的安全十倍」?萬一發生日本福島般的核災,台灣承受得起嗎?
面對如此令人難安的台灣核能系統,馬英九竟還自我感覺良好,公然宣稱,核一至核三廠可以承受六級地震,阻擋十二公尺高的海嘯,只有在發生緊急危險情況才要停止運作,與核四一樣,只需加強安全措施,核能政策不會改變!而所謂的核能政策不會改變,是指目前馬政府規劃的「能源發展政策」:核四1號機組於2011年開始商轉、2號機組於2012年底開始商轉,且既有核能機組延後除役(打算延長20年)。日本福島核災對全球造成的危害,竟絲毫也撼動不了馬政府的核能政策!這是一個多麼冷血的恐龍政府啊!
沒有核電台灣就會缺電?睜眼說瞎話!
目前馬政府所端出的「能源發展政策」實即「核能發展政策」,因為他們將核能視為安全、乾淨、便宜的能源,且認為台灣沒有足夠的替代能源。為了要擴張核能發電,就先高估未來十年的經濟成長率與能源需求,並維持偏高的備用容量率(因備用容量率若可由25%以上降低到10%,則幾乎所有核電廠都可關閉),然後將原本2020年再生能源與天然氣發電的「下限」目標(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至少6,388 MW、天然氣1,400萬噸)設為「上限」,而得出非擴張核能發電不可的結論。這與三十年前提出核四計畫的理由如出一轍,也讓人想起十年前「核四計畫再評估」時,擁核者所編織的歪理及「以核易核」(存核四廠而將核一廠提前於2009年除役)的大謬論。三十年過去了,核四廠尚未蓋好,台灣也從未缺電,早已戳破「不蓋核電廠就會缺電,台灣沒有足夠的替代能源」之大謊言。但如今這個政府卻搬出同樣的理由來繼續推動核能政策,而且核一廠不僅不提前除役,竟還要延役二十年!
其實,會不會缺電,要從電力需求與電力供給兩方面來探討。就算可能會缺電,也應先從需求面管理著手,如改善產業結構(降低高耗能產業比重),建構智慧型電網系統,採行時間電價措施,以縮短尖離峰用電差距與節約用電,及降低合理備用容量率等,來解決可能缺電的危機。僅就合理備用容量率來檢討。所謂備用容量率是指超出尖峰負載(一年中某一天某個時段,例如8月8日11:00~13:00,用電量最高峰)的發電容量占全系統發電容量的比率;這些備用發電容量是為了因應萬一電力系統中某些機組發生意外事故致無法發電時作為備胎之用。如以台灣電力系統中3個最大的獨立機組的裝置容量占全系統的比重作為合理的備用容量率(若一部機組發生意外而出狀況的機率為萬分之一,則3部機組同時出狀況的機率為兆分之一,趨近於零),則10%的備用容量率已是綽綽有餘,超過10%將造成電力投資的資源浪費。尤其是投資於大型電廠(如核能電廠與燃煤電廠)的浪費更大。過去為了核四計畫,台電先是主張合理的備用容量率為25%~30%,在反核浪潮的壓力下才改口為20%~25%;2000年民進黨執政,進行「核四計畫再評估」後,台電才又改降為15%~20%,但電力投資浪費的情形依然存在。
事實上,台灣在1990至1996年間,備用容量率僅維持在7.4%與4.2%之間,也沒有缺電;且那段期間台灣的平均經濟成長率比1997年以後的平均成長率還高。依能源局的統計資料,台灣在2009年的電力備用容量率高達28.1%,而核能發電的裝置容量僅占10.7%,核能發電量也僅占總發電量的18.1%;這表示即使把三座核電廠全部關閉,還有10%~17%的備用容量率。倘核四廠兩部機組如規劃期程於2012年底前商轉(發電量約占全電力系統的7%),則2013年以後台灣的備用容量率將高達30%以上;而這是比尖峰負載高出的電力,在離峰用電(約尖峰用電的七成左右)期間將有高達45%以上的閒置電力!台灣三十年來都沒缺過電,建核四完全是泿費的投資!一旦核四商轉,將有更多既有電廠被閒置,淪為備胎。
台灣缺乏足夠的替代能源?天大的白賊話!
退一步而言,當上述需求面管理的手段都努力做到了,而未來仍可能出現電力不足時,自然就得從供給面著手。此時才該考量該不該蓋核電廠或選擇其他替代能源。而台電為了要蓋核電廠,當然就編織核電是安全、乾淨、便宜的能源之神話,以及台灣沒有足夠的替代能源之渾話。當反核團體提出汽電共生、提升發電效率、擴大天然氣複循環發電、積極開發再生能源及改善產業結構等替代方案時,台電都認為不可行或會大幅影響電價。事實上,自1991年6月1日經濟部實施新的汽電共生系統購電費率以來,台灣的汽電共生發電量即迅速增加。汽電共生發電總裝置容量在2000年為5,134.6MW(百萬瓦),占當時台灣發電系統34,772.3MW的14.8%,遠超過核四的裝置容量(2,700MW)。到2009年,更高達7,719.3MW,是核四的2.86倍。而汽電共生則是當初在規劃核四廠時未曾列入考慮的替選方案,如今早已足以取代核四還大有餘裕。
就發展再生能源來看,台灣具有相當大的潛能。根據英華威公司對台灣發展風力發電潛力的評估,台灣的風資源,光平地就足夠設立約3,000MW(大於核四廠的裝置容量),而全島的風資源則足夠設置至少5,000MW。另依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系教授宋聖榮,引述國科會在2008年所推動能源型國家科技計畫報告書,估計台灣地熱的發電容量可達7,100MW,相當於2.6座核四廠的發電容量。另外,台灣發展太陽能發電的條件與潛力遠優於高緯度的德國與日本(目前發展太陽能發電最積極的國家),且七、八月高峰用電期間正是台灣太陽能發電可以發揮最大效率的時候。目前台灣太陽能電池的產能已超過5GW(五十億瓦),全球排名第二,但99.5%以上都輸出國外,自己卻用不到0.5%,國內實有非常大的可發展空間。台灣的再生能源要在2020年之前大量取代傳統能源,譬如將其占發電系統比重由6.0%提高到12%以上(還遠低於德國2020年的20%)並不難,是政府要不要做,以及有無決心與毅力的問題。
台灣已有太多的備用電力,又具有豐富的再生能源,即使沒有核電台灣也不會缺電。因此,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主張:「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核四不裝填燃料、不商轉」,是具體可行的。甚至以日本福島核災為鑑,立即關閉既有核電廠,最遲明年(核四建好、不商轉)就可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問題在於執政者是否有顆「台灣心」,或是僅具「中國情」?!
台灣核電成本一度才六毛多?不堪一戳的神話!
然而,當台灣擁有25%以上的備用容量率,政府還要讓核四商轉,更提高備用容量率時,要台電收購再生能源發電,只是額外增加台電的支出而已,台電當然會找尋各種理由來阻礙再生能源的發展。因此,台電就在各種場合誤導說,核能發電是目前所有發電形式中最便宜的,每度僅新台幣0.63元左右,若以再生能源取代核電,電價將大幅上漲。但美國Keystone Center的估計,2007年的核能發電均化成本為每度8.3~11.1美分,以當時美元兌台幣1: 32.443計算,折合新台幣2.693~3.601元。台灣的核能技術、設備、材料都靠國外進口,建廠成本又比國外高,台灣的核能發電成本怎麼可能只有美國的23.4%~17.5%呢?
關鍵在於Keystone Center的評估是「經濟成本」,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比較各種發電方式的單位成本所採用的就是這種成本,但台電卻老是拿他們自己編製的核電「會計成本」來欺騙誤導社會大眾。會計成本深受電廠每年實際發電量及電廠折舊年限(會計上)的影響。當燃氣電廠被台電規劃為尖載機組(尖峰用電時才發電),如果年發電量不到基載機組的核電廠的一半時,燃氣發電的會計成本就會被高估一倍以上。而會計上的折舊年限可能少於二十年,則核一、二廠已不再攤提折舊費用(即已不計建廠成本),又使核電廠的會計成本低估至少六成。此外,龐大的建廠成本之利息費用也沒有計算在內。
其實,根據原核四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資料,當時估計的核電成本為2.703元/度(原規劃2000年完工的價格),其中固定費用為1.908元/度。現在建廠成本由原預算1,697億元提高到2,800億元以上,將使固定成本提高為3.148元/度以上。因此,如果以核四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資料來推算,核四廠每度電的成本將約為3.948元(2000年的價格),以躉售物價指數(2008年為2000年的1.288倍)來換算,2008年的核四廠之發電成本約為5.085元/度,是台電的「會計成本」的8倍多!這樣的發電成本不僅高於火力發電的成本,也高於再生能源中的陸上風力發電及生質能發電成本。而這個發電成本還低估運轉維護費(不到燃煤發電的一半)、除役成本與核廢料處理費用。若依經經部最近所說,三座核電廠除役至少要花費三仟億元,遠高於當年三座核能電廠的建廠費用(核一、二、三廠分別為296.2億元、610.72億元、903.21億元),則未來核四發電的每度成本恐怕還要再提高2元以上。
核電外部成本誰來付?台灣付不起!
上述核能發電成本尚不包括核電對海洋生態、文化古蹟的衝擊、造成社會不安與對立的代價、核災可能造成的損害與犧牲…等社會外部成本。這些外部成本更是難以估計的天文數字。如以1986年前蘇聯車諾堡最嚴重核災事故造成方圓三十公里永久淪為廢墟,以及此次日本福島核災對日本造成有史以來最慘重的災難,搬到台灣來的話,台灣恐有滅國之虞。這樣的代價,台灣承受得起嗎?這樣的外部成本,台灣人付得起嗎?台灣人只能任由一個無能的冷血政府宰制,而沒有選擇拒絕的權利嗎?
(刊於《玉山周報》第94期,「核電危機成本 台灣付不起」,2011年4月6日~12日,第8~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