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南韓有急著要與中國簽訂FTA嗎?2010/05/10

【南韓並不急於與中國簽訂FTA。南韓是壯大自己,先與歐盟、美國等先進國家簽訂FTA後,才審慎考慮是否要與中國簽訂FTA。台灣則是被中國阻撓,未能與世界主要國家簽訂FTA,馬政府竟然主動投懷送抱,乞求先與中國簽訂ECFA。韓、台兩國的經濟發展策略截然不同:南韓是採取「投資國內,壯大自己,提升價值,建立品牌,佈局全球」的發展策略;台灣則是「投資中國,壯大敵人,降低成本,從事代工,搶進中國」。】

馬政府一再強調,台灣不能「鎖國」,台灣要走出去,就必須先與中國大陸簽訂ECFA,沒有其他可行的替代方案。但看看南韓(台灣在國際市場上最主要的競爭對手國)的經驗,南韓並不急於與中國簽訂FTA。南韓是壯大自己,先與歐盟、美國等先進國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場,簽訂FTA後,才審慎考慮是否要與中國簽訂FTA。
觀察2000年以來台灣與南韓的經濟發展策略與成就,我們發現,南韓是採取「投資國內,壯大自己,提升價值,建立品牌,佈局全球」的發展策略;台灣則是「投資中國,壯大敵人,降低成本,從事代工,搶進中國」。在2000至2008年間,南韓的國內投資率平均為29%,遠高於台灣的20%。同期間,對中國實際投資占本國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率,南韓平均為0.53%,遠低於台灣的1.78%;在2008年南韓僅0.35%,而台灣則高達2.73%。台灣這些投資中國的資料,只是經濟部投審會核准的部分,若加計不必核准及未經核准或經由開曼群島等第三地轉投資中國的部分,比重當不下於5%。依英國經濟學人周刊(2009年5月9日)的估計,「迄今台灣投資中國的金額已高達4,000億美元。」此項估計額約為投審會歷年(1991~2008年)核准投資中國的累計金額755.6億美元的5.3倍,可以佐證前述「比重當不下於5%」的推論。對中國如此大量的投資,自然對台灣的國內投資產生嚴重的排擠效果。
一般而言,有兩種策略可提升企業的競爭力:一是降低成本,一是提高價值。降低成本策略相對比較容易,但因所能降低的成本(包括勞動、土地、資金等成本)有其限度,故對競爭力的提升程度較有限。相反的,提高價值策略比較不容易,但如果成功,因可提高的價值無限,故對競爭力的提升程度較大。因此,從永續經營的觀點,企業應該要致力於提高價值,以提升競爭力,才是在激烈的國際競爭環境中求生存的不二法則。而致力於研發、創新,建立自我品牌、強化產品特色(異質化)與加強行銷服務等,則是有效提高價值的方式。南韓的企業就是以採取此種提高價值策略為主,積極建立自我品牌(如三星、樂金、現代…等),行銷全球。
相反的,自2000年以來,台灣企業一窩蜂西進中國,以求降低勞動、土地等成本,乃是以採取降低成本策略為主。而在國際市場上則採取價格競爭的銷售策略,結果造成產品毛利大幅降低,附加價值率隨之下降。台灣電子業就是如此,依台經院的研究報告,台灣電子零組件的附加價值率,由1999年的32%掉到2005年的17%,六年間幾乎腰斬!台灣整體製造業的附加價值率,由1999年的27.7%(比南韓的24.3%高出3.4個百分點)掉到2004年的20.8%(反而比南韓的23.7%低2.9個百分點),再降到2005年的20.1%。如果企業採取提高價值策略,致力於研發、創新、建立品牌與產品異質化,使產品的價值大幅提高,就不必採取價格競爭的銷售策略,而不致於使毛利大幅降低。採取降低成本策略的台商,當中國的勞動、土地等生產成本提高後,便會再移往那些生產成本相對較低亷的其他國家生產。這是一種既無根也不永續的經營方式。
由於兩國採取不同的經濟發展策略(南韓「全球化」與台灣「中國化」),在2000年,南韓平均每人GDP11,349美元,僅為台灣平均每人GDP14,704美元的77%,但到了2004年,南韓提高到15,038美元,已超越台灣的15,012美元;到2007年更提高到21,655美元,把台灣的17,154美元遠遠拋諸於後。南韓的失業率由2000年4.4%降到2008年3.2%,而台灣則由3.0%上升到4.14%,2009年更飆高到5.85%。
由台、韓過去十年來的發展策略與成就來看,只要台灣能如南韓一般,採取正確的經濟發展策略,就沒有與中國簽訂ECFA的必要性,更無急迫性。與中國簽訂ECFA,不僅不能保證台灣就能走出去(與世界上主要國家簽訂FTA),反而會把台灣鎖入「一中市場」,使台灣淪為中國的經濟附庸,繼續向下沉淪!

與中國簽訂ECFA,對台灣整體經濟利多於弊嗎?2010/05/10

【與中國簽訂ECFA,對台灣整體經濟的影響必定是弊遠大於利。馬政府早已定調要與中國簽訂ECFA,之後才找中經院進行評估,來為其既定政策背書,完全是「先射箭後劃靶」。中經院則秉承馬意,運用未必適用於台灣的經濟模型,以不切實際的假設,得出馬政府所要的結論。經濟部再以「專業調整」為由,扼殺「專業良心」,將負面影響部分向下調整或直接刪除。然後,馬政府就透過強力文宣廣告,誇大不簽署ECFA的經濟損害與簽署ECFA的經濟效益。如此荒誕的「專業調整」結果,台灣人民能相信嗎?

馬政府早已定調非要與中國簽訂ECFA不可,因反對與質疑的聲浪大,乃於事後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中經院)進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影響評估」研究,企圖假學術研究機構之手,提出與中國簽訂ECFA有利於台灣經濟發展之結論,來為其既定政策背書,完全是「先射箭後劃靶」。
中經院則秉承馬意,運用未必適用於台灣的經濟模型,以不切實際的假設,得出馬政府所要的結論。經濟部再以「專業調整」為由,扼殺「專業良心」,將負面影響部分向下調整或直接刪除。舉例來說,經濟部認為,台灣與中國已是WTO資訊科技協定參與國,電子資訊相關產品多已零關稅,評估報告顯示電子資訊相關產業為最大受損產業與事實不符,故將對其產值的衝擊直接刪除。經過如此「專業調整」後,馬政府就透過強力文宣廣告,誇大不簽署ECFA的經濟損害與簽署ECFA的經濟效益(經濟成長率將提高1.65%至1.72%,並增加就業人數在25.7至26.3萬人之間)。這樣的「專業調整」結果,能說服台灣人民嗎?
然而,中經院的評估報告是禁不起檢驗的。首先,中經院採用的GTAP(全球貿易分析)模型是「充分就業」模型,假設生產資源在部門間(或產業間)可以完全自由移動(即工程師可以下鄉種田,農民也可以到科技公司上班!)。這等於假設台灣經濟時時處於「充分就業」狀態,且勞工在不同產業部門之間可以完全自由移動,亦即,台積電工程師可以隨時轉業當農民到雲林種菜,而農民也可以馬上到台積電報到從事更新製程的研發。在「充分就業」假設下,簽訂ECFA對某些產業所產生的失業問題,可以透過薪資向下調整讓勞工的工作意願降低,勞動供給減少,加以解決,或勞工馬上從受損產業轉移到受益產業中工作,經濟就自然回復到充分就業的狀態。依中經院的評估,簽訂ECFA,台灣農業產值將增加0.97%,遠高於製造業將增加0.11%的經濟效益;其中製造業中受損的產業依序為電機及電子產品業與其他運輸工具業,受益的產業依序為化學塑膠橡膠業、機械業、紡織業…等。依「充分就業」的假設,簽訂ECFA後,台灣將有不少電機及電子產品業與其他運輸工具業的工作人員會轉業到農業、化學塑膠橡膠業、機械業、紡織業部門。
其次,評估報告假設台灣與日本、南韓、東協國家所生產商品皆可「完全替代」。舉例說,簽訂ECFA後,由於台灣輸往中國的產品無須關稅,台灣生產的石化原料將在中國市場完全取代韓國與日本生產的石化原料,而台灣生產的機械產品亦可完全取代韓國與東協國家生產的機械產品(經濟部新聞稿,2009.07.29)。其實,關稅並非影響產品競爭力的「唯一」因素。何況各國所生產的商品也非完全相同,豈能假設完全替代?就算台灣與這些國家商品可以完全替代,受限於台灣產業現有產能亦無法完全取代競爭對手所生產的商品;若要完全取代,台灣目前石化業與機械業的產能必須立即擴增好幾倍,根本就辦不到。更何況東協輸中國產品已是零關稅,如何取代?
更離譜的是,評估報告排除台灣製造的產品在台灣國內市場被中國商品替代的可能性。該評估報告只考量中國與台灣雙方農工產品貿易自由化及解除非關稅各項障礙後,台灣生產的商品在中國市場取代日、韓、東協等國家所生產商品的效益,以及中國產品在台灣市場取代日、韓、東協等國家所生產商品的效益,完全忽視中國低價產品取代台灣所生產商品的可能性。
此外,該報告亦忽視簽署ECFA將加深對中國市場依賴,台灣國家經濟安全風險升高的嚴重性。當兩岸在關稅降為零與解除管制下,台灣較具競爭力的產業普遍都會產生對中國出口增加,同時排擠到對其他國家的出口,尤其是對美國、歐盟、日本及東協,而導致對中國出口的依賴加深,台灣國家經濟安全的風險升高。依該報告,對中國出口將增加245~256.8億美元,對美國、歐盟、日本及東協的出口,將分別減少35.2~44.4億美元、31.4~39.9億美元、15.8~20.3億美元與11.6~14.5億美元。但該報告對此「貿易移轉效果」,則僅以「未來台灣是否會導致過度依賴中國大陸市場,將值得注意並採取相應對策。」輕描淡寫地帶過。長期而言,這恐怕才是簽訂ECFA,對台灣造成的最大隱憂!目前台灣出口占國內生產毛額的比重高達七成,而對中國的出口依存度又超過四成,只要中國採取減少自台灣進口的措施,台灣經濟馬上就會受到嚴重的衝擊。如今,馬政府還急於要簽訂ECFA,要使台灣經濟更依賴中國,就是要把台灣經濟發展的命脈送給中國掌握!
還有更荒謬的是,該評估報告製造誇大不實的就業效果。由於充分就業模型不可能創造就業效果,中經院為了要評估就業效果,乃將GTAP模型的估計結果聯結到一個單國TAIGEM模型,再做一次就業衝擊評估。估計結果:在靜態下,總就業人數可增加13.5~13.8萬人;在動態下,可增加25.7~26.3萬人。然後,馬政府就以「簽ECFA可創造26萬多個就業機會到處宣傳廣告,欺騙台灣人民!其實,既然中經院主張採用GTAP模型來評估經濟效果,而GTAP為充分就業模型,便不可能創造就業效果,上述結果乃是憑空製造出來的。而且把GTAP模型推估出來的乘數效果代入TAIGEM模型,再推估一次就業乘數效果,是將原來2倍的效果放大成4倍,3倍的效果放大成9倍,是錯上加錯、高度膨脹不實效果的作法。
事實上,與中國簽訂ECFA後,由於雙方商品貿易免除關稅,對於原來出口到中國須被課徵關稅的石化塑膠、機械、鋼鐵等大企業、大財團固然可以享受到短期的免關稅利益,但中國的黑心貨物,如毒奶粉、毒水餃、毒牙膏、毒螃蟹…等,便可長驅直入,毒害台灣。而且由於中國的工資與土地租金等生產成本遠低於台灣,中國廉價劣質產品與農產品將大舉入侵台灣,必然打垮勞力密集的本土產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與農業,也搶走就業機會,而造成更嚴重的失業問題。若再加上承認中國學歴、開放陸生來台就學,則連技術工與白領專業人員(包括醫護人員)都會遭殃。目前中國每年約有650萬名大學畢業生,只要其中100萬或50萬人以專業(技術)人員名義來台,就足以讓絕大多數的台灣大學生畢業即失業。嚴重失業的結果將壓低台灣的實質工資,而造成所得分配不均嚴重惡化,貧富差距更加擴大。其結果,受害最大的當屬中南部、中小企業與中下所得階層。總而言之,與中國簽訂ECFA,對台灣整體經濟的影響必定是弊遠大於利。

ECFA的真相

自2008年5月20日馬英九政府上台以來,高度向中國傾斜,對中國全面開放,積極為建構兩岸間商品、人員、資金、服務與資訊全面自由化的「兩岸一中共同市場」鋪路,加上馬英九的「無能」、治國無方,導致民生凋蔽,失業率頻創新高,實質薪資所得下滑,貧富差距擴大,台灣經濟不但未能「馬上好」,反而是「馬上倒」。同時,馬政府更要與中國政府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以配合完成「一中市場」的建構。
馬英九政府執意非要與中共政府簽署ECFA不可,完全不顧民意的質疑與反對,又拒絕將簽署ECFA與否交付公民投票決定。馬英九一再強調,簽署ECFA是純粹經濟事務,不涉主權問題,絕不會絲毫損及主權,故不須交付公民投票決定,而且保證對我們有利的才簽,對我們不利的絕不同意簽,包括不會擴大開放大陸(中國)農產品進口、不會開放大陸(中國)勞工來台。為了要消除民間的反對聲浪,馬政府乃找中華經濟研究院(以下簡稱中經院)來為簽署ECFA塗脂抹粉;而中經院則秉承馬意,錯用經濟模型,以錯誤的假設,得出錯誤的結論。然後,馬政府再透過強力文宣廣告,誇大簽署ECFA的經濟效益與不簽署ECFA的經濟損害。但實情豈真如此?
馬政府急欲與中國政府簽署ECFA,建立兩岸經貿關係的正常化,推動兩岸在經貿上的全面交流,其實是秉承2005年第一次「連胡會」(「國共論壇」)的五項共識之第三項—「促進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也就是要完成「一中市場」的建構,使台灣淪為中國經濟的附庸,更是要落實中國「反分裂國家法」中的「以經促統」之經濟統戰,便於中國「和平統一」台灣,以達成馬先生「終極統一」的政治目標。ECFA其實也就是中國與香港、澳門所簽署的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之翻版。證據如下:
1.蕭萬長先生自2000年以來,就積極推動「兩岸共同市場」(即「一中市場」)的主張。他認為,未來這個市場(包括台灣與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在WTO的架構規範下,追求進一步的經濟整合,兩岸間商品、人員、資金、服務與資訊全面自由化。他並主張,近期先開放直航三通,並鬆綁對中國投資的上限,最終達到經貿政策與貨幣的全面統一(蕭萬長先生發表於香港政論雜誌《中國評論》2005年8月份及2005年12月1日於淡江大學演講「兩岸共同市場的理念與實踐」)。
2.中國於2005年3月14日制定「反分裂國家法」。該法第二條第二項明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該法第六條則宣稱:「國家採取下列措施,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一)鼓勵和推動兩岸人員往來,增進了解,增強互信;(二)鼓勵和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直接通郵通航通商(三通),密切兩岸經濟關係,…。」這是中國對台灣的軟硬兩手策略中之軟性策略,也就是以經濟吸住台灣的「以民逼官、以商圍政、以通促統」之經濟統戰策略。
3.在2005年4 月29 日下午,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與中國共產黨總書記胡錦濤進行會談(即第一次「國共論壇」或「連胡會」),獲致五項共識。雙方於會後分別發布新聞稿,幾乎完全遵循「反分裂國家法」第六條第二款,透過全面「三通」,加強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中國國民黨主張建立「兩岸共同市場」(即「一中市場」;中國共產黨則提出「兩岸緊密的經貿合作安排」(即中國與香港、澳門所簽訂的CEPA)。
4.在2008年8月26日,馬英九接受墨西哥太陽報專訪時,宣稱兩岸之間「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而是地區與地區的關係」,先將台灣「地區化」、「香港化」,顯然是為簽署ECFA埋下伏筆。
5.中國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即於9月8日表示,兩岸可參考大陸與港澳簽署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即CEPA)。
6.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則緊接著於9月11日表示:「不論是叫CECA或是CEPA,名稱問題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內部文字,如果兩岸能透過平等協商達成互惠的條件,什麼名稱都好。」依江丙坤的闡釋,CECA(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綜合經濟合作協議)是指仿效東協自由貿易協定或中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而來的一連串經貿安排,內容包括:關稅減讓、投資門檻降低以及投資保障等。這顯示,對馬政府而言,不論名稱叫ECFA、CECA或是CEPA或其他名稱,只要實質內容是一樣的都可以接受。
7.2008年12月20日與21日,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合辦第四屆「國共論壇」(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以「擴大和深化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為主題。在這次「國共論壇」開始之前,馬英九先提出兩岸要簽署綜合經濟合作協議(CECA),作為兩岸未來在經貿層面的長期互動架構,提倡兩岸在經貿上的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中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出席「國共論壇」時則正面回應說:「對台灣方面關於商簽兩岸綜合經濟合作協議的設想,我們十分重視,也願予以認真研究。」會後國共兩黨宣布「九項共同建議」,基本上就是在倡導兩岸直航三通(第六項),推動兩岸間商品、人員、資金、服務與資訊全面自由化(第二~五及七~九項),建立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第九項)。因此,「國共論壇」可說是建構「兩岸一中共同市場」的平台,也是在為兩岸簽署CECA或ECFA鋪路。
8.2008年12月31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發表對台談話,揭示「胡六點」:首先強調「恪守一個中國,增進政治互信」,兩岸在維護一個中國原則上形成共同認知及一致立場,什麼事情都好商量。其次,提出「推進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繁榮」,期待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推動經濟合作制度化,兩岸可以為此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ECA!),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
9.2009年2月27日,馬英九將兩岸未來可能簽訂的經濟協議之名稱,定調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ECFA)。
10.2009年7月3日,前經濟部長尹啟銘在商總大會說,很多人不清楚ECFA是什麼,其實就是「三個蛋黃加上蛋白」。三個蛋黃分別是指「貨品貿易自由化、服務貿易自由化和投資自由化」。(這就是CEPA第一條的三個目標!)
11.中華經濟研究院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影響評估」報告(2009年7月),也是建立在這「三個蛋黃」的假設上。
那麼,CEPA的內容為何?簽署CEPA翻版的ECFA,對台灣會造成多大的衝擊?查中國與香港所簽署的CEPA,是遵循「一國兩制」指導方針,並且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定下,中央對地方(特別行政區)的一種特殊的自由貿易「安排」。CEPA第一條條文即揭櫫三項目標:一、逐步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上所有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二、逐步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上所有歧視性措施;三、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第二條列示五項原則,其中第一項為遵循「一國兩制」的方針。而依中國國民黨智庫的評估,三項目標兩岸都能接受,而五項原則中,除了第一項台灣無法接受外,其餘各項兩岸也都可以接受。至於CEPA其餘的主要內容,中國國民黨智庫的評估,也認為兩岸均可以接受。這是因為CEPA與馬、蕭所主張的「一中市場」本質上是完全契合的。
CEPA其餘的主要內容:第五條(關稅)第一款、香港將繼續對原產內地(即中國大陸)的所有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第六條(關稅配額和非關稅措施)第一款、一方將不對原產於另一方的進口貨物採取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不符的非關稅措施;第七條(反傾銷措施):…一方將不對原產於另一方的進口貨物採取反傾銷措施;第八條(補貼與反補貼措施):…一方將不對原產於另一方的進口貨物採取反補貼措施;第十一條(市場准入)第一款、一方將對另一方的服務及服務提供者逐步減少或取消實行的限制性措施,第二款、…推動雙方服務貿易的自由化;第十三條(金融合作)第二款、支持內地銀行在香港以收購方式發展網絡和企業活動,及第五款、…支持符合條件的內地保險企業以及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其他企業到香港上市;第十五條第一款、雙方鼓勵專業人員資格的相互承認,推動彼此之間的專業技術人才交流。
一旦簽署這樣的協議,則中國的黑心貨物,如毒奶粉、毒牙膏、毒玩具、毒螃蟹…等,便可長驅直入,毒害台灣(第5~8條)。由於中國的工資與土地租金等生產成本遠低於台灣,中國廉價劣質產品與農產品將大舉入侵台灣,必然打垮本土產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與農業,也搶走就業機會,而造成更嚴重的失業問題。若再加上承認中國學歴、開放陸生來台就學,則連技術工與專業人員(包括醫護人員)都會遭殃(第15條),且將影響國家安全。嚴重失業的結果將壓低台灣的實質工資,而造成貧富差距更加擴大。台灣的資金將被吸光(第11、13條)。台灣的科技與技術人才將拱手送給中國(第15條)。
再加上馬英九早已把台灣「地區化」,現在又準備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的名義來簽署ECFA,完全拋棄「台灣主權」,怎麼說「絕不會絲毫損及主權」呢?任何不以台灣國家名義所簽署的協議,即使不出現「一國兩制」或「一個中國」或「和平統一」的文字,都是拋棄「台灣主權」,都是對「台灣主權」的傷害,台灣人都應堅決反對到底;否則,一旦完成簽署,台灣自然就實質「香港化」了。

群策會【ECFA說清楚、講明白】宣講團記者會
2010/03/19

從香港經驗看ECFA的後果

2010年6 月3 日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當晚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的12位「御用委員」越權否決了十萬多人連署的ECFA公投案,扼殺了台灣的直接民權,讓台灣的民主蒙羞。當天行政院院長吳敦義接受《玉山周報》專訪,則強調該公投案是「矛盾」且「無意義」,行政院加以否決是為所應為。他還強力推銷ECFA,並認為簽了ECFA,產業比較不會外移,不簽的話產業很快就會外移。如此封殺「公投」的卑劣手段令人不齒;這般強力推銷ECFA的說詞更令人無法苟同。
根據200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曼(Paul Krugman)的「核心—邊陲」理論:區域經濟整合後,貿易成本下降,廠商到市場規模較大的區域投資與生產相對更為有利,導致市場規模愈大的區域所享受的經濟整合利益愈大,最後成為經濟整合區域內投資與生產的核心,而市場規模居於劣勢的區域,則因產業外移成為邊陲,投資與生產活動不增反減,整體犧牲最大。而台灣與中國簽訂ECFA,則將對台灣產生克魯曼所說的「軸心(hub)—輪輻(spoke)」效應。由於中國分別與東協及台灣簽訂雙邊貿易優惠協定,而台灣與東協間則無類似協定,使得台灣與東協間的貿易成本高於中國與東協間的貿易成本。中國將成為東協—中國—台灣經濟區域的軸心,而台灣則淪為輪輻。因此,在無法與世界主要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的情形下,與中國簽訂ECFA將更加速台商西進中國,造成第二波的產業外移。
除了上述理論的推論,我們亦可從香港的經驗來預判與中國簽訂ECFA的可能後果。香港在1997年7月回歸中國,2003年受到SARS的衝擊後,香港特區政府與中國北京政府簽訂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當時香港政府一再宣傳,簽訂CEPA後,在中國的香港製造業,會因零關稅而回港設廠,創造工作機會。但根據《香港統計月刊》的資料,自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後,香港製造業的生產總值及其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重,就一直下降,由1998年的70,849百萬港元(占GDP的6.1%)降到2003年的44,403百萬港元(占GDP的3.7%)。簽訂CEPA後,情況仍繼續惡化。到2008年製造業的生產總值續降到38,710百萬港元(僅占GDP的2.5%),香港製造業幾乎已空洞化。很顯然,簽訂CEPA後,在中國的港商,並沒有因零關稅而回港投資設廠。而且,香港生產性服務業因進入中國市場障礙降低,開始大量移往中國,形成香港第二波產業外移,各行業專業人才紛紛北移中國珠三角。現在馬政府也以同樣的說詞,強調簽訂ECFA後,就可以吸引在中國的台商回台投資設廠。但從香港的經驗來看,這是不可能的,且反而會造成第二波產業西進潮。
CEPA不但造成香港製造業空洞化,也導致勞工薪資所得下降,貧富差距擴大。CEPA簽訂後,製造業部門就業人數由2003年的17萬2千餘人,縮減到2007年的14萬6千7百多人。平均薪資所得,更由港幣27,708元下降至24,244元。香港貧窮問題持續惡化,貧窮人口由2003年的116.6萬人增加到2009年上半年的123.6萬人,為歴年來最高。香港政府統計處資料顯示,最貧窮及最富有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在2001年,最富有的十分一家戶的收入是最貧窮十分一家戶的45.78倍,到2006年擴大為51.75倍。2006年的基尼係數0.533,為亞洲最高,被聯合國指為發展地區中貧富懸殊最嚴重者。
香港在製造業空洞化情況下,造成製造業大量工人失業或工人收入減少。香港原為亞洲金融中心,其金融保險服務業的競爭力向來就很強,而製造業就業人口占香港總就業人口的比例也不高,故製造業所釋放出來的數萬失業人口尚可被服務業(包含由中國所操控的觀光、休閒旅遊業)所吸收,而不致於造成嚴重的失業問題。然而,台灣的情況完全不同,以2008年為例,台灣的服務業占全國GDP的73.3%,工業占25.0%(製造業占21.7%),農業占1.7%;但服務業的就業人口只占全國總就業人口的58.0%,工業占36.8%(製造業占27.7%),農業占5.1%。而台灣金融保險服務業的競爭力又不如香港那麼強。若簽訂ECFA後,如香港的CEPA造成製造業空洞化,而衝擊台灣的工業與農業,則工業約383萬(其中製造業約289萬)及農業約54萬就業人口中受到衝擊而可能釋放出上百萬的失業人口,恐怕絕不是台灣的服務業所能吸收得了,則ECFA必為台灣帶來嚴重的失業問題,也會導致台灣的貧富差距更加擴大。
(刊於玉山周報「玉山論壇」,第53期,2010年6月17日)